各位考生: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考生即取得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目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统计完成,经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260名(低同分一并带入)考生终入围我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其中:财会类116名,综合素质测试高分92分,低分60分,平均分77分;纺织类144名,综合素质测试高分95分,低分71分,平均分84分。
即日起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首页左侧“成绩查询”栏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非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现将我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8日-5月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75-88345700,传真:0575-88325662。纪委监督电话:0575-88348686。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与录取温馨提示
1.录取批次:我院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2.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合格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且报考专业(类)必须与入围专业(类)对应,否则无效。
3.录取规则:学院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
(按准考证号排序)
http://zsxx.***.cn/info/1017/1629.htm
原标题: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