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点
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绍兴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绍学院研[2019]3号)规定,为顺利完成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条件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者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中国语言文学学位点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3.2019年我校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思想政治面试(地点:南山13号楼613、615会议室)
(一)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各个环节,各环节都须加强对考生身份的确认,以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绍兴文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11月14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进行思想政治面试,成绩暂不公布,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接收调剂、参加复试的总人数,按招生规模的120%确定。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二)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所调剂专业在国家一区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我校招生简章中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三)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复试日程安排见下表:
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负责人员 |
第一天 |
上 午 |
8:00-11:00 |
1.考生报到; 2.考生资格审查; 3.签订《个人承诺书》; 4.思想政治品德审查; 5.领取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和体检表; |
南山13号楼613、615会议室 |
金老师 郑老师 解老师 |
下午 |
13:30-15:30 |
专业课笔试 |
南山12号楼 211教室 |
解老师 |
16:00-16:30 |
心理测试 (上机测试) |
南山13号楼 3楼机房 |
解老师 |
第二天 |
上午 |
7:00-9:30 |
体检(7:00在学校行政楼前集中往) |
校附属医院 |
研究生处 |
10:15-12:00 |
综合面试 |
南山13号楼 613会议室(学硕) 504会议室(专硕) |
解老师 |
下 午 |
13:00-17:00 |
综合面试 |
注:若第一次复试完生计划,则不再组织复试;若未完生计划,则另择时间组织复试。第二次复试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五、录取原则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参照初试、复试进行综合考虑,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笔试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0.6/5+复试成绩*0.4/3,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序号 |
成绩类别 |
满分 |
1 |
初试 |
500 |
2 |
专业课笔试 |
150 |
3 |
专业面试 |
100 |
4 |
外语水平测试 |
50 |
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6 |
体检 |
合格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8 |
加分项目 |
根据实际情况加到总分之中 |
(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六)经再次复试后仍不能完生计划,学位点将及时把招生指标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在全校进行统筹安排招生指标。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校学术型硕士学位点之间、专业学位硕士点之间的招生指标计划可以统筹调整使用,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七)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复试不合格,原则上不予录取:
1.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2.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3.复试中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4.体格检查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六、成绩上报
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汇总成绩,并结合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经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七、过程监督
学院二级纪检组全程参与复试工作,严格监督复试录取的过程环节,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
八、联系方式
浙江省绍兴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
解老师:0575-88341269
原标题: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