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化学一级学科
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绍兴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条件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者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化学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2019年我校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二、调剂
(一)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化学学科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工学在国家一区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简章中的化学学科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化学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程序及要求
1.提前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告知考生复试的报到时间及笔试科目。
2.考生到学院报到后,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并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各个环节,各环节都须加强对考生身份的确认,以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4.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绍兴文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网址如下:)。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11月14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网址如下: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请考生自带5张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备用。
四、复试具体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第一天 |
上午 |
8:30-11:00 |
1.考生报到; 2.考生资格审查; 3.签订《个人承诺书》; 4.思想政治品德审查 5.领取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 |
河西理工楼222教研科(研究生科) |
下午 |
13:00-15:00 |
专业课笔试 |
河西理工楼219A会议室 |
15:00-15:30 |
心理测试 (上机测试) |
理工楼155机房 |
第二天 |
上午 |
7:00-9:00 |
体检(携带体检表前往) |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中兴南路999号) |
9:30-10:00 |
综合面试 |
无机化学专业(070301) |
面试考场: 河西理工楼219A会议室 备考室: 河西理工楼329B |
10.10-10:40 |
有机化学专业(070303) |
面试考场: 河西理工楼219A会议室 备考室: 河西理工楼329B |
10:50-11:20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070305) |
面试考场: 河西理工楼219A会议室 备考室: 河西理工楼329B |
16:00 |
公布成绩并现场确认 |
河西理工楼222教研科(研究生科) |
备注:复试中具体时间安排,请以现场通知为准。
五、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0.6/5+复试成绩*0.4/3
序号 |
成绩类别 |
满分 |
备注 |
1 |
专业课笔试 |
150 |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 2.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
2 |
专业面试 |
100 |
3 |
外语水平测试 |
50 |
4 |
复试加分项 |
根据实际情况加入总分 |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网址为http://yz.***或http://yz.***.cn,未在资料库中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报研究生处审核) |
5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6 |
体检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六、录取及上报
1.考生总成绩按专业分别排名,依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笔试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由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处。
对参加学位点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复试小组要写出具体书面意见,说明不予录取的原因,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通知考生。
2.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10日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录取名单提出异议或意见,则学校或各学院必须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七、过程监督
学院二级纪检组全程参与复试工作,严格监督复试录取的过程环节,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按《绍兴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其他事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yzw.***.cn/。
八、联系方式:
浙江省绍兴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理工楼222研究生科,联系电话:0575-88347819;电子邮件:zhaojian521@***.cn。
联系人:赵健
原标题: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化学一级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