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9年国际学生(博士)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根据近年U.S.News等知名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厦门大学位居中国大陆高校前14位。现有在校学生近40000余人(含学历留学生近1500人),其中本科生20045人,硕士研究生16172人,博士研究生3647人。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美丽的大学之一。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已与境外300多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已与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16所孔子学院,并获批建设“孔子学院院长学院”。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于2016年2月举行首批新生开学典礼,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厦门大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一、申请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19年9月1日前),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注:根据有关规定,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须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国籍认定,方可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并按外国留学生身份进行学籍注册,具体请详见《国籍认定须知》。未通过国籍认定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申请时间:2019年2月1日-6月1日
三、申请程序
登录厦门大学境外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和交纳报名费。(报名网址:http://application.***.cn)
注:我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申请者本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定期查看网上报名系统账户和邮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联系。
★详细申请流程图: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和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名。
2.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或预毕业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预毕业证明。凭硕士预毕业证明申请入学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向我校招生办提交正式硕士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已毕业硕士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本科和硕士阶段官方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以及硕士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
(2)已毕业硕士生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完整成绩单。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1)不少于1000字,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文书写。
(2)若申请两个专业,则需提交针对每个专业的学习和研究计划。
(3)有意申请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相关专业者,请点击下载“专用模板.pdf”填写相关内容。
5.两封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须附推荐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语言水平证明。
(1)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其中人文社科、经管法类、艺术类与中医学专业需达到新HSK5级210分或以上,理工医类专业需达到新HSK4级210分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高等教育阶段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大学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
(2)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新托福(TOEFL iBT)或雅思(IELTS)成绩单,新托福需达到80分或以上,雅思需达到6.0分或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高等教育阶段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大学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来自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者,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7.护照首页扫描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后)。
注:中国公民定居外国并加入外国国籍者,需提交外国护照国“入籍证明”文件扫描件,原大陆居民须同时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原港澳台居民须同时提交原港澳台身份证明扫描件。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的申请者,需根据《国籍认定须知》要求于入学前准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注册报到和在华居留许可办理。
8.个人简历,须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10.《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点击下载)及其担保材料扫描件,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提供足以保障其来华留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存款证明,以及经费担保人(仅限本人亲属)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扫描件。申请奖学金者也需提交经济担保书。
11.申请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相关专业者,需有绘图基础并上传相关作品。
如有已发表的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可一并在网上报名系统里“辅助材料”一栏上传论文摘要及其他科研成果。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两页以上的表格、文本、证明等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
(2)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3)申请人原则上无需邮寄原版纸质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我校招生办有权要求申请者邮寄原版纸质材料作进一步审核、确认,不论终录取与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生专业
1.中文授课专业:
我校大部分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详细专业信息,请点击查看我校2019年“国际学生(博士生)招生专业”。
2.英文授课专业:
我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相当一部分专任教师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可以用英语指导博士生。目前我校有22个学院(研究院)45个博士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可以用英文指导学生。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人文学院 |
中国史、人类学 |
管理学院 |
技术经济及管理(能源管理与政策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 |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
会计学、财务学 |
经济学院 |
西方经济学 |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
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 |
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 |
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
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知识产权研究院 |
知识产权法学 |
外文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南洋研究院 |
世界经济、世界史 |
教育研究院 |
高等教育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凝聚态物理 |
航空航天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数学科学学院 |
计算数学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化学化工学院 |
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能源化学、化学工程 |
生命科学学院 |
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管理 |
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
海洋事务 |
药学院 |
化学生物学 |
注:1.管理科学与技术英文授课博士专业开班人数需达到5人及以上。若不足5人,将根据申请者意愿商请其他专业。
2.各英文授课专业导师信息以及各学院联系人信息,可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s.***.cn)首页的“专业目录-英文授课博士专业”查看。
六、录取选拔
我校国际学生录取实行与国际接轨的“申请审核制”。我校招生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院系导师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审核,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等择优选拔并报学校审批录取。根据院系导师和专业要求,需要面试(或笔试)的将提前通知申请者。
我校一般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的2个月内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将于7月陆续寄出。请申请者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cn/)查询录取结果以及录取通知书寄送详情。
七、学制、在学年限及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
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4-8年;
学生在规定的在学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博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博士学位。
八、报名费:400元人民币(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不予退回)
九、学费(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不含教材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前3年需缴交学费,第4年免费。
1.中文授课博士专业
人文社科类:30000元/年,全程90000元;
理工医类、经管法类、艺术类:34000元/年,全程102000元。
2.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人文社科类:42000元/年,全程126000元;
理工医类、经管法类、艺术类:55000元/年,全程165000元。
注:以上学费标准若有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住宿生活费
1.住宿费:
(1)学校在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各设有国际学生公寓,宿舍内配有卫生间、空调、网络接口和共享洗衣机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生活便利。思明校区为1-2人间(25~100元/床·天);翔安校区为套间式公寓,每个套间由四个两人间组成(2000~4000元/人·学年)。学生可向就读校区公寓办申请校内住宿。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思明校区联系电话:+86 (0)592-2180501
翔安校区联系电话:+86 (0)592-2886252
(2)思明校区因床位资源有限,会优先安排免住宿费的学生入住。
(3)部分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生(资助范围涵盖住宿费者)如放弃校内免费住宿资格,申请校外住宿,可按照规定向学校申请相应的住宿货币化补贴。具体以当年新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海外学生事务科(电话:+86 (0)592-2183606)。
(4)未成功申请到校内住宿的学生,请在来校报到前自行联系好校外的住宿地点(思明校区周边的房租大约2300元/间·月)。
2.膳食费:每月约600-800元人民币。
3.保险费:600-800元人民币/年。
十一、奖学金申请与评审
以下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s.***.cn)首页的“奖学金项目”。
★中国政府奖学金(厦门大学招生代码:10384)
全额奖学金全程学费全免,并享受生活费、住宿费、医疗费和保险费等待遇。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全额奖学金)
厦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院校,面向全球招收该项目的奖学金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至3月。
2.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有意来华攻读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美国学生可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4月15日。
3.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面向南海、印度洋、太平洋周边及岛屿国家以及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学生,申请来华攻读与海洋相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从事海洋及相关行业人员优先考虑。学生直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4月15日。
4.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全额或部分奖学金)
符合“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关于“国别双边项目候选人申请预录取通知书”的信息,请详见:http://admissions.***.cn/cn/16957/list.htm
5.商务部MOFCOM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重点资助受援国中青年友华人士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申请者可于每年1月至4月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网址:https://studyinchina.***.cn/#/login
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的申请办法请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s.***.cn)和留学中国网站查看()。
★“孔子新汉学计划”博士生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该计划旨在培养世界各国高层次青年汉学家和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博士生奖学金包括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和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主要通过课题研究等方式资助,专业领域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这是目前我国招收来华留学生资助标准高的奖学金。申请时间:预计2019年2月中旬截止。申请者联系我校海外共建孔子学院或所在国孔子学院取得推荐,并登陆国家汉办网站申请,填报厦门大学。
★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福建省政府自2012年起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高校自主招收项目,面向本科、硕士、博士生,奖学金包括学费、宿舍费等(奖学金资助期限1年)。学生可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1日-5月10日
★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吸引和鼓励“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更多优秀华裔弟子来厦门学习深造,2017年起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陈嘉庚奖学金”(全额奖学金),面向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华裔弟子,涵盖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和生活费等。申请时间:每年2月-5月。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我校每年从被录取的新生中遴选优秀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若干名,给予免学费的奖励(博士生4年,硕士生2或3年,本科生4或5年),并对优秀的硕博国际生参照政府奖学金标准提供生活费。学生可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每年2月-4月。
我校将全面审查奖学金申请者的专业背景、语言水平、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等,根据国际学生奖学金遴选办法,坚持规范、客观、公平的原则,从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及奖学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根据奖学金评审相关办法对各类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或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十二、监督申诉和违规处理
1.我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明国际学生招生工作纪律,确保国际学生各类招生录取和奖学金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2.我校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部门会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开展,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86-(0)592-2180299。
3.我校对外发布各类国际学生招生简章,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和各类新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终奖学金资格。
4.申请者须对所填写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将按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国际学生招生和录取)
电话:+86-(0)592-2184792、2188375 传真:+86-(0)592-2180256
网址:http://admissions.***.cn E-mail:admissions@***.cn
★厦门大学学生处(负责国际学生入学注册和管理)
电话:+86-(0)592-2183606 传真:+86-(0)592-2183663
网址:http://xsc.***.cn Email:osao@***.cn
★汉语水平考试(HSK)厦门大学考点
电话:+86-(0)592-2187478 传真:+86-(0)592-209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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