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2019年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9〕18号),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定2O19年本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8〕33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审核,取得12位数报名号的考生。(下称:考生)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类型 | 专业名称 | 年限 | 招生 计划 | 是否 面试 |
职业高中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3 | 30 | 否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3 | 20 |
计算机应用 | 3 | 2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10 |
二、填报志愿
凡报考本校的考生,在5月19日10:00至5月21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cn)填报志愿。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专业,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代码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本校的招生录取。
三、志愿确认
(一)确认对象:已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
(二)确认时间:5月22日-24日,具体时间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确认地点:考生就读初中学校进行。
(四)确认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本校的招生录取。
四、考试及录取
填报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201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录取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
本实施办法由本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