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9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随迁子女招生政策

  2019年03月28日14:25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须至2019年5月9日仍有效,下同)且在2019年5月9日之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5月9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三)考生为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凡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中的其中一项和(三)(四)两项等共三项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二、咨询时间

    即日起周一至周五9:00—16:00。

三、咨询地点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726号)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62771166(招办直线)、62772423—3061(招办分机)

 五、学校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726号(近常德路、西康路)。

 六、公共交通

 公交13、19、24、36、63、68、76、105、106、112、136、138、206、223、837路等;轨道三、四号线镇坪路站,轨道七号线、十三号线长寿路站(常德路、澳门路口)。




原标题:2019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随迁子女招生政策


随迁子女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9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随迁子女招生相关政策(报名条件)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