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入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一式两份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信息完整,盖有当地征兵办公室红章;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注:保留入学资格材料的邮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招生办收),联系电话:021-69990068/6999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