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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11月21日16:19  上海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校简介

1994年,新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上海大学(成立于1983年)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组建而成,时任校长为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三钱”之一的钱伟长先生,现任校党委书记、校长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金东寒。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有强大的艺术学科,拥有全国“十大美院”之一的上海美术学院;拥有学科评估排名第六的上海电影学院;拥有国防科工局认定的国防特色学科三个,分别是材料科学与工程(特种军用材料)、机械电子工程(特种机器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其中以无人艇特种机器人为代表性成果的智能运载科学与工程顺利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一流学科,是近几年上海大学快速崛起的新的特色学科。

上海大学位居全国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9%,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率达到24.55%,毕业生平均月薪排名全国第36位。

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止2017年底,有来自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在校留学生人数4361人,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每年参与国际交流的研究生有700多人,用于资助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的经费800多万元。

二、关于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以下专业还需满足其规定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5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从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6.我校不接收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按教育部要求,结合上海市和我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本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四)招生报考点 

1.上海:上海大学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

联系电话:(021)66133763

2.其他专业(非艺术类)选择教育部委托的4个报考点进行报考。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五)报名办法及程序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三、关于考试

(一)初试

1.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2.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

(二)复试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四、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由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五、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A楼611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传真:(021)66132245

邮箱:yzb@oa.***.cn

欢迎访问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9年上海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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