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19 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国高职大规模扩招 100
万人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1 部门印发的《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 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第二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
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946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 号,邮政编码:276826 第六条 学校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单独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A 类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数 |
1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A 类 |
15 |
2 |
工程测量技术 |
A 类 |
14 |
3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A 类 |
14 |
4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A 类 |
15 |
5 |
建设工程监理 |
A 类 |
14 |
6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A 类 |
14 |
7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A 类 |
14 |
8 |
环境工程技术 |
A 类 |
14 |
9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A 类 |
14 |
1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A 类 |
14 |
11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A 类 |
14 |
1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A 类 |
14 |
1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A 类 |
14 |
14 |
金融管理 |
A 类 |
14 |
15 |
投资与理财 |
A 类 |
14 |
1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A 类 |
14 |
17 |
酒店管理 |
A 类 |
14 |
|
总计 |
|
240 |
第十一条B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数 |
1 |
水利工程 |
B 类 |
10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B 类 |
10 |
3 |
工程造价 |
B 类 |
10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B 类 |
10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B 类 |
10 |
6 |
物流管理 |
B 类 |
10 |
|
总计 |
|
60 |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 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2.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3. 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4. 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十四条资格审核及报名
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于8 月3 日—6 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志愿填报
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 次为首次
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 月9 日-11 日(每天8:00—20:00);第2 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 月12 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 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六条现场信息确认
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需到我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身份证,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考生缴费、准考证领取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七条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第二批)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按照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的原则,分别对不同类别考生分别组织考核,考核总分750 分。
(一)A 类考生
1. 考核内容。文化素质考试320 分,其中语文160 分,数学160 分。专业技能考核430 分,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 考试安排。文化素质考试:8 月27 日9:00—11:00;职业适应性测试:8月27 日14:30—16:30。
(二)B 类考生
1. 考核内容。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总分750 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2. 考试安排。面试开始时间:8 月27 日9:00。
(三)C 类考生
1. 考核内容。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总分750 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2. 考试安排。面试开始时间:8 月 27 日 9:00。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一)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学校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退费要求。第二十三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建立绿色通道,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爱心基金,奖优助困。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如存在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邮政编码:276826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 号咨询电话:0633-7983988、798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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