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二)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三)办学层次、类型: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于专科层次。
(四)学校简介
学院始建于1958年,先后经历了五○一厂工学院、山东铝厂职工工业大学、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的历史沿革。学院是教育部首批试办高职院校,于1998年开始招生, 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目前学院地处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淄博市张店区,占地750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983.53余万元,教职工703人,其中专任教师634人,对外建立了1300余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
(五)学校发展目标定位
学院坚持以“依托企业、立足行业、面向全国、围绕职业、服务就业”为原则,以“把学院建成领导放心、社会认可、家长满意、学生向往的高等职业学校”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坚持“校企相融,产学互动”的特色化办学之路。
(六)学科专业定位
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夯实办学基础,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区域经济服务的能力。
三、组织机构
我院为确保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经学院研究决定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各系部、职能科室负责人构成。
职责: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办公室,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招生专项工作组:报名组、考务组、命题组、后勤保障组(医疗)、财务组、接待宣传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保密组、招生录取组、信息组、学生工作组(信号组)。
(三)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检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十公开”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四、招生计划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为1000人。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分配招生计划。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
2019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普通类 | 退役军人类 | 技术技能类 | 学费 (元/年) |
1 | 电子商务 | 8 | 2 | 10 | 5000 |
2 |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 | 5 | 15 | 20 | 8800 |
3 | 市场营销 | 5 | 2 | 10 | 5000 |
4 |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 | 5 | 15 | 20 | 8800 |
5 | 物流管理 | 5 | 2 | 10 | 5000 |
6 | 会计 | 8 | 2 | 10 | 5000 |
7 | 会计(校企合作) | 5 | 15 | 20 | 8800 |
8 | 旅游管理 | 8 | 2 | 10 | 5000 |
9 | 投资与理财 | 5 | 2 | 10 | 5000 |
10 | 投资与理财(校企合作) | 5 | 15 | 20 | 8800 |
1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8 | 2 | 10 | 5000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校企合作) | 5 | 15 | 20 | 8800 |
13 | 计算机信息管理(校企合作) | 5 | 15 | 20 | 8800 |
14 | 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 | 8 | 15 | 20 | 8800 |
15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校企合作) | 8 | 15 | 20 | 8800 |
16 | 电子商务技术(校企合作) | 8 | 15 | 20 | 8800 |
17 | 工业机器人技术(校企合作) | 8 | 20 | 20 | 8800 |
1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8 | 2 | 10 | 5000 |
19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8 | 2 | 10 | 5000 |
20 | 应用电子技术 | 5 | 2 | 5 | 5000 |
21 | 工业网络技术 | 5 | 2 | 5 | 5000 |
22 | 建筑工程技术 | 5 | 2 | 10 | 5000 |
23 | 工程造价 | 5 | 2 | 10 | 5000 |
2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8 | 2 | 10 | 5000 |
25 | 机电一体化技术(校企合作) | 8 | 15 | 20 | 8800 |
2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 | 2 | 10 | 5000 |
27 | 数控技术 | 8 | 2 | 10 | 5000 |
28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8 | 2 | 10 | 5000 |
29 | 金属压力加工 | 4 | 2 | 10 | 8800 |
3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 | 8 | 15 | 20 | 8800 |
31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8 | 2 | 10 | 5000 |
32 | 有色冶金技术 | 5 | 2 | 10 | 5000 |
33 | 应用化工技术 | 5 | 2 | 10 | 5000 |
34 | 工业分析技术 | 5 | 2 | 10 | 5000 |
3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校企合作) | 8 | 15 | 20 | 8800 |
3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8 | 2 | 10 | 5000 |
37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5 | 2 | 5 | 5000 |
38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 | 2 | 10 | 5000 |
3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5 | 2 | 5 | 5000 |
合计 | 248 | 252 | 500 |
五、录取规则
(一)招生类型
1.普通类: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
2.退役军人类
3.技术技能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人员。
2.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
3.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考生的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文件有关要求。详见教育厅网站“政策文件”栏目。请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段内报名。
(三)考试时间和方法
1.考生需到我校参加考试,请于8月26号到我校领取准考证,8月27 日进行考试。
2.普通类考试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质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其中,文化素质笔试320分,专业技能面试430分。
(1)文化素质考察中学阶段语文、数学两科学业情况,一科一卷,满分各为160分。
(2)专业技能分值430分。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大类相关技能的展示,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和专业潜质等。
3.退役军人类和技术技能类
此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名专业相关的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180分)、身体条件(170分)、职业能力倾向(200分)、技术技能基础(200分)四部分。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5.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6.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考试费
本次考试无须缴纳考试费。
(二)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1.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2.奖学金、助学金: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学院设有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三等2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学院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区国家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5.退役军人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 号)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二)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八、附则
(一)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 编:264400
E-mail:@***
(二)申诉渠道
我院单招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其它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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