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建大校办字〔2018〕27号
山东建筑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山东建筑大学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建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山东建筑大学
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转段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及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5号)(以下简称文件)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制定了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签订贯通培养合作协议;
2.山东建筑大学2019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对应山东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对应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对应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对应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造价专业)和机械工程专业(对应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
3.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转段学习须参加转段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录取的学生可转入山东建筑大学对应专业学习;
4.转段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综合测试两部分。其中,过程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参加转段报名、综合测试和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合作协议
1.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贯通培养合作的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需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原则上每3年签订一次,3年内如需调整,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协议内容应涵盖整个贯通培养期,主要包括:培养目标、招生人数、核心课程、培养要求、师资保障、实践条件、考核办法、约束机制、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等。合作协议(含补充协议)应于每年贯通培养招生计划下达前完成签订,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3.签订合作协议由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牵头组织实施,教务处审查协议相关内容,相关学院按照要求具体实施。
三、过程考核
1.过程考核由山东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分别负责和具体实施。
2.高职院校要按照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培养阶段过程考核方案,认真对本校相应专业注册为对口贯通培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和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每个学生给出过程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果。
3.过程考核在2018年12月中旬完成,具体考核时间由高职院校负责确定。考核结果在高职院校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送山东建筑大学备案,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经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转段综合测试。
四、报名
过程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综合测试,需参加高职培养段结束当年的山东省普通专升本报名及文化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由高职院校负责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通知和要求组织学生报名。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综合测试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1.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相应成绩合格线。
2.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工作,教务处协同做好命题、试卷、考试、阅卷等环节的工作,相关学院按要求具体工作实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将于测试前不早于2个月,在我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从双方共同制定的本届学生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3门测试课程并向学生公布,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技能课程(或以专业技能为主的课程)。测试课程的命题范围、命题难度应参照课程标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合格标准制定后,测试课程时间地点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并严格执行。
符合鲁教学发〔2015〕3号文件中免试政策相关规定的,可以免于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成绩视为满分。综合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分为专业综合一和专业综合二两部分。
六、转段录取
1.录取资格
(1)综合测试合格标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设定合格标准;由山东建筑大学对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设定合格标准。
(2)过程考核合格和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转段录取工作。
2.录取原则
(1)对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在山东省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学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本技能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序。
(2)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合格标准;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基本技能总分不低于120分,其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 50%,风景园林(对应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专业基本技能科目成绩不低于满分分值的60%;如因命题因素,浮动比例控制在10%范围以内。
3.录取组织
转段录取工作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并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结果由山东建筑大学和高职院校分别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组织保障及监督
1.山东建筑大学成立2019年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并决策、审定贯通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合格标准以及录取原则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安全管理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院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
2.由高职院校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过程考核工作,并由本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由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对口贯通培养转段综合测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室对综合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4.由山东建筑大学授权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该实施方案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