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要求,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四川美术学院主办,日本广岛市立大学、重庆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协办的“漆画艺术海外研修人才培养”项目,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学员。
本项目把“博采众长、精益求精、创新发展”作为培养理念,以四川美术学院作为创作培养基地,联合日本博士点艺术高校共同研修和拓展,旨在提升漆画艺术的整体创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漆画人才,弘扬我国优秀传统艺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
二、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1.主办单位:四川美术学院
2.协办单位:广岛市立大学(日本)、重庆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
3.培养目标和意义:
提高漆画艺术从业者的专业技能、职业经验和艺术创新能力;促进漆画艺术教育者们对漆画的理解和专业素养,推动中国漆画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漆画艺术从创作到视野、再到育人方面的结构性转变,引领中国漆画艺术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增进以漆画为代表的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和辐射力度,为国家发展战略助力。
4.培养方式:
本项目采取以四川美术学院为基地的境内研修与境外日本研修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境内研修主要强化艺术创作理论和能力,日本研修主要强化工艺技术水平。研修过程突出大师引领、“从游式”教学模式:强化艺术创作与漆艺的融合汇通和创新能力培养;拓展以“创作带教学、展览促创作”的教育理念和以“课程创作化、教学现场化”的教学方式,推进漆画艺术的教学水平和研修成果。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地点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9年8月25日-12月10日(研修总时长共86天,其中集中课程培训68天)
漆画艺术海外研修人才培养项目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境内集中授课):
2019年8月25日举行开班仪式(地点:四川美术学院)
2019年8月25日-8月31日(地点: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市美协城口采风创作基地)
强化艺术理论与漆画创作能力,完成漆画创作画稿。
2.第二阶段(境外集中授课):
2019年9月1日-9月30日(地点:日本广岛)
研习日本莳绘技艺及传统漆工艺,强化技艺水平。
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地点:东京、金沢、轮岛、京都、奈良、冈山)
调研日本漆工艺系统及文化、当代日本高校漆艺教学现状交流、品读博物馆经典漆艺作品、漆艺市场调查。
3.第三阶段(境内漆画创作、导师网络指导):
2019年11月1日-12月10日
内化集中教学内容,创作并完成漆画作品。
4.第四阶段(项目总结,成果集成):
2019年12月15日-12月31日(地点:四川美术学院)
完成“漆画艺术海外研修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成果汇报展览。
(二)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等)占30%;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三)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
1.项目负责人:唐影
2.项目联络人:朱仁金
3.境内导师团:
理论组导师:
盛葳:《美术》杂志副主编,著名评论家、策展人
何桂彦: 中国批评家年会学术委员、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学系副主任、教授、著名评论家、策展人
漆画创作组导师:
陈恩深: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四川美术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李永清: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教授
汤志义: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唐 影: 重庆市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
杨立山: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
4.境外导师团:
室濑和美:日本国非物质文化财产持有者、日本莳绘技艺“人间国宝”
樋田豊郎:东京庭园美术馆馆长、日本著名美术评论家
四柳嘉章:轮岛漆艺美术馆馆长、历史学博士
大塚智嗣:广岛市立大学教授、博导
大薮泰:京都市产业技术研究所工艺材料中心室长、漆研究者
小野忠司:西日本漆保护会会长、备中漆新见研修所“漆之馆”馆长
青木申介:广岛市立大学讲师
(四)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将于2019年12月上旬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进行展览
(五)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者将被授予“国家艺术基金--漆画艺术海外研修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招生人数:面向全国限额招收20名优秀学员。
2.招生范围:全国高校漆画专业教师、从事漆画创作与研究的国家机构专业人士。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作品入选省级以上专业展览或承担省级本行业研究课题。
除此之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国家观念,认同、热爱并忠诚于自己的国家;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信守法,无任何不良纪录;
(3)申请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成绩突出者适当放宽;
(4)申请人具备基本的英语或日语听说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
(2)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四川美术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提交:
(1)报名表:填写国家艺术基金“漆画艺术海外研修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扫描件:本人后学历证明、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原创作品:能体现本人创作能力的原创作品照片4件(4张/组高清像素作品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小2-5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尺寸-创作年代)。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邮箱:@***
(四)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9年8月25日8:30-12:00
报到地点:四川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大厅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培训项目进行期间,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培训期间学员的学费、住宿费、国际往返交通费、保险费、学员作品展览费(运输、布展、场地等)、画册论文集出版费及部分材料费、生活费由主办方承担,其他费用由学员个人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心叶
单位:四川美术学院
电话:
邮箱:@***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28号四川美术学院
邮编:401331
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所有。
附件:1.学员报名申请表
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四川美术学院
2019年3月25日
原标题:2019年四川美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漆画艺术海外研修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