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一、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
(一)相关材料
1.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
1.应征入伍新生本人持入伍通知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县级征兵办(人武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县级征兵办(人武部)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以公函形式将高校取通知书、身份证、应征入伍通知书等复印件,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寄学校公室。(请选择邮政快递EMS)
具体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室,邮编324000,联系电话:0570-8068678。
3.学校审核后开具《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邮寄回当地县级征兵办(人武部)。
4.县级征兵办(人武部)保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家长保管。
二、退伍后入学办理
(一)相关材料
1.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3.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即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
2.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到当天(2019年9月15日)到原录取学院(专业)报到。
3.教务处审核,并办理入学手续。
教务处联系电话:0570-8068220
三、退伍后入学转专业办理
(一)退役入(复)学学生,原则上回原专业报到入(复)学。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完善退役入(复)学学生学业支持政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5】3号)》精神,除特殊招生类别外,允许退役入(复)学学生在同一招生批次中重新选择专业。
(二)重选专业者需于新生报到前一周向学校提交退役入(复)学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个人信息、具体情况、转专业理由等)。相关材料(同办理入学)复印件、书面申请需报到前一周EMS邮寄至我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收 ,邮编:324000.
(三)汇总退役入(复)学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开学初单独发文。
衢职院学〔2019〕12号-关于印发学生转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