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相关部署,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指导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2877。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第七条 学校概况: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浙江省西部、享有“南孔圣地、四省通衢”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市。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42631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683万元,馆藏图书59.5万册。学校设有22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5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核考核测试方案,决定有关高职扩招的重大事宜。下设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测试、招生录取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学校研究,拟定休闲体育等三个专业开展高职扩招工作,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就业方向 |
计划数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考生对象 |
1 |
休闲体育 |
休闲体育项目教练员 |
20 |
3年 |
6000 |
退役士兵 |
2 |
市场营销 |
销售代表、销售内勤、市场推广员、促销策划员、客户经理 |
40 |
3年 |
6000 |
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接待 |
40 |
3年 |
6600 |
|
小计 |
1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针对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的高职扩招学生鼓励走读制。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符合2019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扩招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报名手续的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报名。考生于7月9-10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传统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若干个专业志愿(视院校招生专业数量而定,我校可填报不超过三个专业志愿)。考生还可填报“院校服从”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基本能力测试。二志愿填报和调剂至我校的考生,不参加我校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第十三条缴费。根据已产生的有效报名名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于2019年7月13日16:00前缴纳考试费。未缴考试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招生考试费:140元/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根据提示办理缴费。
第十四条考试资格。学校将根据已交费情况,确认参加考生职业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考生凭高考报名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生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第十五条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9年7月15日(周一)。
(二)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测试内容:
序号 |
专业名称 |
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 (上午9:00―10:30) |
专业加试 满分100分 (下午13:00开始) |
1 |
休闲体育 |
职业基本能力测试 (内容包括语言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人文素养与基本常识等) |
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 |
2 |
市场营销 |
无 |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无 |
报考休闲体育专业须参加专业加试,不接受二志愿填报和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第十六条 免试入学条件
考生被确认报名有效后,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1.获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并与所报考专业相适应。
2.在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
符合免试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于2019年 7月14日16:00前将书面申请、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用邮政快递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办。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确认体检合格。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分数。
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满分为200分,其中职业基本能力测试(100分),专业加试(100分)。
其他专业以职业基本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得分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录取。
1.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再录取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后录取剩余二个专业。
2.录取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单个专业中考生成绩相同时,在不超全校总计划的情况下,全部录取;如要超过全校总计划,请示省考试院指导处理。
3.第二志愿填报、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到我校的考生,不另行安排测试,考生必须提供其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考试的测试成绩,并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与测试学校核实并转换成百分制,以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人才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制定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与课程设计,增加实践教学等。
第二十三条 高职扩招学生如有转专业需求,可申请转入同批次其他专业学习。学校公布各专业可转入计划,于第一学期末实施。
第八章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高职扩招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第二十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学校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纪检监督组办公电话0570-8068232。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邮政编码:324000
E-mail地址:zs0570@***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