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简章
(待批稿)
一、特别说明
由于招生章程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为了让广大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备考我院三二分段自主招生,我院2019年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11日。本简章只提供考生了解我院三二分段自主招生情况,以及网上预报名使用。如有变动,以省批复的招生章程为准,请及时留意我院招生信息网有关信息内容。
二、招生计划(学制:两年)
序号 | 中职学校 | 高职专业及代码 | 中职专业及代码 | 招生计划 |
1 |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 药品生产技术590202 | 药剂101100 | 30 |
2 |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 药品生产技术590202 | 中药101800 | 30 |
3 |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 药品生产技术590202 | 药剂101100 | 30 |
4 |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 药品生产技术590202 | 中药101800 | 30 |
5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 | 10 |
6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20 |
7 |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 计算机应用090100 | 30 |
8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630302 | 会计电算化120200 | 30 |
9 |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630302 | 会计电算化120200 | 30 |
10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学前教育670102K | 学前教育160100 | 25 |
11 |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学前教育670102K | 学前教育160100 | 45 |
总计 | 310 |
说明:除会计专业学费是5250元/学年外,其它专业学费均是641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2017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43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附件1粤教考〔2013〕7号文件要求,报考时必须填写附件3《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是否符合资格要求以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随迁子女审核结果为准。
2.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17年中职学段入学时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考生中职学段所读专业必须与中职录取名册专业一致;
(3)考生须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A.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B.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C.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D.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4)考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5)报考专业所要求对应相关技能证书具体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 ||
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 等级及发证机关 |
| |
药品生产技术 |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商品购销员、医用商品营业员、医药商品营业员(医疗器械)、医药商品购销员(医疗器械)、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分析工、药物检验工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
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网络编辑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网络工程师、计算机操作员、网络设备调试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项目管理师、网络管理、图形图像(Photoshop CS3)、办公软件应用(Office2010)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
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
会计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用友)应用技能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
会计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 |
全国计算机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
学前教育 | 育婴员、保育员 |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
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
四、报考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11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用IE浏览器打开我校招生信息网主页www.***.cn:3088,进入三二分段报名系统,输入个人报名申请资料,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数码照片(蓝底大一寸照片,小于100K),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视作报名不成功。
2.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需将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进行初审。下列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好,按专业分类且根据条形码序列号排列(不要用回形针或夹子,也不要用档案袋等包装,但必须要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学校公章确认)。
①2019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考资格审查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在线打印,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及盖章);
②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必须填写由广东省招办统一编制的14位中考考生号,网上填完表后在线打印,并且须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中职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③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页)或网上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须附上查询网址),如仍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技能证书,必须填写承诺书后,方可在12月31日前补交,逾期未补交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④中职学段入学当年的中职录取名册(每个考生一份,复印有本人姓名的那页,并在姓名左侧做好“△”标记)(中职录取名册显示专业与现所读中职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不能报考);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⑥户口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⑦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12月31日前补交);
⑧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根据全省高考体检时间安排体检,体检后两周内将复印件寄送到我办);
⑨符合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在考试时验证原件);
⑩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免考条件详见第七条录取规则),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
★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必须填写《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
3.报考资格复核:中职学校必须在6月14日前将上述资料(特别注明的除外)邮寄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进行复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4.6月22日考生凭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自行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于6月28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12月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和高考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请详见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6.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时间(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对口中职学校
六、录取审核备案
招生工作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到我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七、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两科成绩按比例计算总分,其中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成绩均不低于该项考试科目总分的50%。根据专业志愿及两科按比例计算后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3.免考条件:根据《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院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考核,就读我院相对应专业。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我院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考核工作分为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具体考核内容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制订,形成相关专业的转段考核方案。
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均由我院负责,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专业理论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基础,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的内容、时长、分值见各专业考试大纲。
九、考试大纲(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
考试内容的基本原则是:重基础、重技能、重实用。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十一、时间安排表
时间段 | 工作内容 |
6月6日前 | 公布考试大纲 |
6月5-11日 | 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审查表交中职学校初审 |
6月14日前 | 对口中职学校审核考生的资料 |
考生报名材料由所在中职学校审核后转交我校 | |
6月15日前 | 免试申请(由中职学校填报,我院审核,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
6月20日前 | 我办审核中职学校上交的报名材料 |
6月22日 |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 |
6月24日 | 中职学校统一缴交考试费 |
6月24-25日 | 财务部门完成收费核对 |
6月28-29日 | 打印准考证 |
6月30日 | 进行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具体见准考证及各专业考试大纲 |
7月2日 | 公示及复查考试成绩 |
7月10日前 | 将考试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 |
12月前 | 确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会同中职学校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然后报省招办审核备案 |
12月 | 1.2020年高考报名 2.高考体检(如全省体检时间推迟则顺延) |
12月31日前 | 补交中级技能证书 |
十二、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1.考试费用: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给予考试及录取,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专业理论考试收费标准 | 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
药品生产技术 | 70元/生 | 90元/生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0元/生 | 70元/生 |
会计 | 70元/生 | 70元/生 |
学前教育 | 70元/生 | 80元/生 |
2.收费办法:技能考试费用由中职学校统一收取,并于6月24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职学校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同时,中职学校亦须将交费名单制表(见附表格式)发送邮件到cwkluoaijing@***。
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汇款情况查询电话(收费室):0763-3936966,收费室校内地址:西11-101室。
附表: XXXX学校汇款总表
序号 | 姓名 | 考生类别 | 报考专业 | 交费金额(元) | 汇款日期 |
1 | 张三 | 三二分段 |
|
|
|
合计 |
|
|
十三、答考生问
1.什么是三二分段自主招生?
“三二分段自主招生”指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统筹安排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连贯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其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为广东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专业人才。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对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实操(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2019年为我院第十年面向中职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2.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有何异同?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实操或面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文凭、学费、住宿、管理等方面完全相同。
3.学习形式如何?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4.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报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招生信息网址:www.***.cn:3088。
十四、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屈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 传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cn
十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邮政编码:511510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收件人:黎老师 电话: 0763-3936666
自主招生三二段咨询Q群: 传真:0763-3936888 电子邮箱:qyzyzhaoban@***
学校网址:http://www.***.cn
附件1:《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第二章 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第五条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九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
第十二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应当认真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出示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一经查实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须与身份证同名)报名,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随迁子女因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随迁子女本人自负。
第十四条 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上述内容如果与省有关部门新文件精神不一致,以新文件为准)
附件2:
2019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考承诺书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我已仔细阅读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招生有关规定;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或根据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要求的时间)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或盖有人社部门公章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通过成绩单(必须可以网上查证),并且在上述时间将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送交学院招办;
四、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正楷签名):
2019年 月 日
附件3: 2019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
注: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方可有资格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取消资格。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
目前就读中职学校 |
| 户籍省份 |
| |||
中职专业 |
| 报考专业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 |||||
家庭成员 及联系电话 |
| |||||
符合
|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在符合相对应的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考生本人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注: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和《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文件精神,方可参加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录取。 | |||||
考生 个人承诺 | 本人为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自查认为初步符合随迁子女高考报考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如在有关部门核查过程中,本人因提供材料不全或审核不通过或不能通过2020年高考报名等原因,自愿放弃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考生承诺签名: 20 年 月 日 | |||||
中职学校审核意见 |
经手人签名: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