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专项扩招招生章程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以及省招委办公室制订的《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了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专项扩招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黑龙江省内符合招考2019年专项扩招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二、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在省教育厅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我院的单独招生考核方式,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对于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的考核方式是:由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70%)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在校成绩(占总成绩的30%),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退役士兵的考核方式是: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80%)加其它各级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或荣誉证书(占总成绩的20%),进行择优录取。证书的有效性由学校专项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的考核方式是: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90%)加其它各级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或荣誉证书(占总成绩的10%),进行择优录取。证书的有效性由学校专项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考(测)试地点: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
3.考(测)试地点:2019年8月31日。
4.考(测)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2019年专项扩招准考证参加考(测)试。
三、核分
考核核分工作,由学院专项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四、录取办法
1.专项扩招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进行,第一阶段录取:2019年9月8日前,各高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第二阶段录取:2019年9月12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高校(未完成计划的高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高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专项扩招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五、专项扩招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 |
01 |
会计 |
7000元/年 |
02 |
市场营销 |
7000元/年 |
03 |
建筑工程技术 |
8400元/年 |
04 |
工程造价 |
7000元/年 |
05 |
机电一体化 |
8400元/年 |
06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8400元/年 |
07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7000元/年 |
08 |
空中乘务 |
9000元/年 |
09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9000元/年 |
10 |
社会体育—跆拳道方向 |
9000元/年 |
11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9000元/年 |
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9000元/年 |
六、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专项扩招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管理。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专业咨询组,负责相关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专项扩招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
监督申诉电话:0452-6805103
七、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 0452—6805486 0452—6805487
学院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249号邮政编码:16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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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扩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