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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2019年08月10日18:35  齐鲁医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第二批)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二、学校代码:10825

三、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姜萌路2018号

六、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七、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cn/qlmuzs/web

八、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由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学校资产为国有资产,属于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举办的本科高校。2012年学校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1685亩,固定资产10.11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44亿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7.6万册。学校现设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有本专科专业37个,其中本科专业25个,涵盖医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学校在校学生14919人,其中本科学生8665人。现有教职工995人,其中专任教师748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9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45人。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隶属附属医院、8所本科教学医院和63个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建有临床医学实训中心、药学实训中心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

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方面成果丰硕,有教育部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建有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5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省级)、山东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山东省“十三五”高校基因诊断与个体化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淄博市海藻生物质医用材料及制品应用研发工程中心(市级)、淄博市基因诊断与个体化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校企合作产学研中心1个:淄博市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产学研中心。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水平,2016年学校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新校区,新校区规划建筑面积43.6万㎡,总投资15亿元。新校区(一期)共建有24个单体建筑,建筑面积26.52万㎡,教学、实验、餐饮、运动、图书等设施齐全,已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实现整体搬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高职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为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普通类

技术技能类

护理

专科

70

 

临床医学

专科

20

 

口腔医学

专科

20

 

药学

专科

55

 

针灸推拿

专科

55

 

药品经营与管理

专科

140

30

医学影像技术

专科

55

 

医学检验技术

专科

55

 

注: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招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及报名:

报考我校考生须于2019年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到由所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牵头设立的集中办公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第二批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志愿填报:

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

(三)填报志愿考生名单公示:

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填报志愿成功考生名单,因考生自身操作失误未完成志愿填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现场缴纳考试费、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

1.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的考生须于8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我校现场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普通类专业180元/人;技工技能类专业为80元/人。

2.完成缴费的考生在指定地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核实并确认本人信息。

3.信息确认完毕后领取准考证。

4.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确认时提供的相应材料与报考信息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未按要求缴费及交验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第六章 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普通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专业技能430分。技术技能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考试时长:180分钟。

(二)面试:

内容: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

二、考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

三、考试地点:齐鲁医药学院新校区

四、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其中普通类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为总成绩。

第七章 录取规则及程序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分数线划定

普通类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分别单独划线。

二、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出现缺考科目的考生不预录取。

(二)技工技能类专业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预录取名单公示及上报审核

(一)预录取名单公示: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上报审核:

1.首次志愿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信息,学校将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征集志愿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信息,学校将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发放通知书

9月26日后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八章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护理

9500

1500

临床医学

12800

1500

口腔医学

19000

1500

药学

9500

1500

针灸推拿

10800

15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9500

1500

医学影像技术

10000

1500

医学检验技术

10000

1500

 二、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助学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现有:

(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标准:6000元/人;

(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5000元/人;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3000元/人;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高可贷8000元;

(五)其他:学校奖学金、“盛德仁”奖学金等。

第九章 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一、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报考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学校行政办公楼B116,联系电话0533-2829000。

四、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4318888

电子邮箱:qlyyzsb@***

QQ咨询群:42018898

学校网址:http://www.***.cn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

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齐鲁医药学院

2019年7月

 


原标题:2019年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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