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高招委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8]60号)精神,继续推进招考制度改革创新,做好2018年的单独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2015〕71号)和《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教职〔2015〕47号)精神,我院继续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路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采取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热爱农牧业,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入校学习,引导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具有艰苦行业奉献精神的高技能专业人才,为青海农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对象
(一)高中毕业生
省内201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毕业生
省内2019年应届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和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
(一)3年制高职计划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三年制高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 |
所属系 | 专业 | 学制 | 其中拟单招数量 | 备注 |
动物科学系 | 畜牧兽医 | 3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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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系 | 农畜特产品加工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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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系 | 动物医学 | 3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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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系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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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系 | 宠物医学 | 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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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科学系 | 草业技术 | 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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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科学系 | 园林技术 | 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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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系 | 文秘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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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系 | 农业经济管理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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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系 | 会计信息管理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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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系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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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系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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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 物联网技术 | 3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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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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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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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年制高职计划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三年制高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 |
专业 | 学制 | 生源数量 | 计划数 | 生源类型 | 生源 |
动物医学 | 2 | 39 | 39 | 五年一贯制 | 动医1603班 |
会计信息管理 | 2 | 41 | 41 | 五年一贯制 | 会计1604班 |
小计 |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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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 2 | 33 | 26 | 3+2制 | 牧医1606班 |
畜牧兽医 | 2 | 30 | 24 | 3+2制 | 海北职校 |
畜牧兽医 | 2 | 37 | 30 | 3+2制 | 海南职校 |
畜牧兽医 | 2 | 38 | 30 | 3+2制 | 玉树职校 |
小计 |
| 138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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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技术 | 2 | 39 | 31 | 3+2制 | 草业1602班 |
小计 |
| 39 |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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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管理 | 2 | 61 | 49 | 3+2制 | 会计1605、06班 |
会计信息管理 | 2 | 38 | 30 | 3+2制 | 海南职校 |
小计 |
| 99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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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开发与管理 | 2 | 40 | 32 | 3+2制 | 景区1602班 |
小计 |
| 40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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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2 | 79 | 63 | 3+2制 | 文秘1603、04班 |
文秘 | 2 | 100 | 80 | 3+2制 | 玉树职校 |
小计 |
| 179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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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技术 | 2 | 38 | 30 | 3+2制 | 现代农业1602班 |
小计 |
| 38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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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613 | 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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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及数据信息要求
(一)2018年11月15日-30日,考生到各地县级(或州级)招办报名。
(二)2019年3月5日-15日,愿意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携带考生号、身份证、3张白背景小二寸照片到学院学生工作处填报专业志愿。
五、考试时间
2019年3月23日
六、考试原则
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导、监督下,严格保密制度,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认真做好命题、考试与评卷的各项工作。
(一)命题
由学院组织人员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院与命题教师签署保密协议,实施封闭管理,按高考命题方式进行。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按照教育部《201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管理考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三)评卷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实行阅卷责任制,封闭式流水评卷,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关、核分准确、登分无误”,并安排专人核查,确认无误后上报。
七、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实施。
1.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2.依据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优先原则,按报考专业志愿序列及调剂志愿顺次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指定录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在报考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3.经考试合格被我院录取的单考单招考生不再获得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
4.单独招生考生数据进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籍库;
5.拟录取名单报送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2019年4月10日前向青海省招办提交录取花名册,花名册中报名号、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录取专业等信息,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8月15日起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一起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查询网:
http://www.***.cn/zsjyw/zsindex.asp
(六)通过单考单招考试入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八、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院领导、纪委书记、教务处、学工处和相关系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宣传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个阶段的工作,指挥各组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切实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领导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回避,不主动报告者按违纪处理。
九、考点
学院湟源校区和其他州考点。
十、入学审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2、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