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专科)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第二次单招考试的相关规定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第二次单招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设立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学院教务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5日、26日
2、笔试、面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3、考试科目及形式
(1)A 类考生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采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题等,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各个系部组织专家出题库,考生随机抽取题号,按照学生答题情况,根据得分要点进行打分。文化素质320分,职业技能430分,共750分。
(2)B、C类考试考试:采用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试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四部分进行考试。心理素质(100分)、身体条件(100分)、职业能力倾向(200分)、技术技能(350分)由学院组织专家出题库,考生随机抽取题号,考生现场解答,按照考生答题情况,根据得分要点进行打分。专家评分确定成绩,总分750分。
第三章 命题、考核和试卷保管
1、严格选聘命题教师;A类笔试试卷从相关分院选出讲师以上教师,明确命题原则,并与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在监控下实行封闭命题,各出四套题随机抽取一套考试。 设有独立的审题人员。制卷采用封闭式,接触试卷内容人员考试结束前,要封闭入围;安排监印人员监督整个制卷工作。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4、试卷的分发、流转、保管环节。设置专门的保密室和试卷保密箱,试题分发时在监控下进行,领取试题时要检查是否试卷袋有破损,科目及是试卷袋数是否准确;并做好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签字确认;加强试卷保管环节工作,确保安全保密 。
5、确保考试全过程均在监考下进行。
第四章 考试实施
1、考前做好准备,选用学院任课教师进行监考和面试,笔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也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的每一个考场配备一个待考场,待考场安排教师维持秩序,并引导考生至相应考场进行面试;教务处按照教师的专业组成专家评委组,每一组面试评委至少安排3人,每个考试楼层安排一名教师流动巡查,安排一名考务人员及时解答考试相关注意事项,巡考小组均要在楼层不间断巡考。考前一个小时召开考前考务会,强调考试注意事项,严肃考试纪律,并在保密室分发试卷。
2、入场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核对考试信息,考生本人、准考准、准考证存根(或者考场信息表)、身份证要完全一致。考场设有信号屏蔽仪。入场时禁止考生将手机及其他有照相发送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设立危机处理室,严肃考风考纪。监考员要认真负责,发现并及时制止考生旁窥、传递纸条、抄袭等违纪舞弊。
4、设立考务办公室处理考生申诉和偶发突发事件。一旦考生有申诉,一定要严肃认真对待,对考生的提问做出合理解释和答复,不能让考生带着问题离开考场。一旦出现,要按照偶发事件处理程序妥善处理。特殊比较严重的事件,一定不能草率处置,要及时给主考汇报,必要时给学校领导小组以及教育厅、考试院报告。
5、设立专门的收卷室,设置一名试卷清点人员和一名试卷回收人院,确保不遗漏试卷。
第五章 评卷和统分
严格选聘评卷教师并给教师进行培训,统一评分细则,强调评分要求,公平公正进行平分,技能考试或者面试部分采用现场评分,统一评分尺度和标准,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统分组设置有一个副主考专门负责统分环节的工作。分两组同时录入,录入完毕再交叉核对。。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成绩公示。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公示期在学院官网上确认成绩或到校复核笔试成绩。
第六章 录取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
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各专业以分类别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2019年9月3日—5日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于9月10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上传至学院官网。
4、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考生各项加分因素必须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提交加分信息后,我院将报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
5、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如录取超出总计划,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增加单招计划数。
6、技术技能类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设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