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2019年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确保青岛黄海学院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19年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条青岛黄海学院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青岛黄海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320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第七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十条办学性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一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概况
青岛黄海学院创建于199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颁发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2003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11 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 2014 年通过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教学工作专项评估,2015 年获准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7 年 10 月份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
学校坐落在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位置,占地面积1440余亩,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现设有国际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财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大数据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学院、中心、工程训练中心14个教学单位。
学校现开设32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文学6个学科门类,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高校。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物流管理、工程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经济统计学、环境设计5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项目,船舶与海洋工程为青岛市重点培育学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动漫制作技术、护理、船舶工程技术5个专业为青岛市校共建重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评为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专业,数控技术实训基地被列为青岛市财政支持项目。
★硬件齐全 实践育人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2万册,电子图书64万册,中外文期刊830种;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有多功能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荷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室内乒乓球馆、博物馆。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应用技能和创新素质的培养。建有智能制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财经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护理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前教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等8个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目前共建有校内实验场所174个,实验室总面积2.5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近12000台套,学校实验室覆盖了现有的所有专业,覆盖比例达到100%。学校建有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包括数控技术、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电子电工、焊接技术、钳工技术等6个实训基地;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4个,每年可接纳实习学生3000余名,满足了学生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是青岛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15年11月曾作为全国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的观摩现场。
★师资优良 科研显著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适应多样化办学需求,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构建了一支多元化、高水平能基本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学校教师总数860余人,大都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教师占34%以上。近三年来,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大奖280余项;15名教师荣获青岛市高校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4名教师入选山东省首批科普专家人才库,2名教师获评齐鲁首席技师、青岛市突出贡献技师。
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教改课题14项,主编教材和出版专著61部。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省部级项目12项、厅级项目94项,与企业签订横向课题14项,教师发表论文1461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国际三大检索收录120篇。获省厅级科研成果奖励1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70项,有省级“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
★砥砺前行 硕果累累
办学23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2万余名毕业生。学校荣获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教育部思政司全国首届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学雷锋基地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中华诗词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国高校微课比赛优秀组织奖、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齐鲁诗教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能源管理与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网民口碑本科院校等荣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同时设立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的政策规定;
(二)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专业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三)开展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完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专业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我校设A、C两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C类。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规定,报考我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任意高校的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二)报考我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女生:身高162CM--174CM 体重=(身高-105)*0.92(正负10%范围内);男生:身高172CM--184CM 体重=(身高-100)*0.90(正负10%范围内);
2.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处无明显疤痕;
3.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5.0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政审合格。
(三)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专业共32个,分别是:学前教育(师范类)、早期教育、护理、财务管理、会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特色班)、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动漫制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特色班)、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游艇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旅游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特色班)、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特色班)、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移动应用开发、康复治疗技术、酒店管理。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考核办法、成绩构成及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考核办法
报考我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的考生需到学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27日。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及成绩构成
(一)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专业技能430分。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二)我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面试采用“多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形式,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考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第十八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首次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类别,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首次志愿录取时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或面试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首次志愿录取时当专业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
(五)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因需要拥有我校专业面试合格证并经政审合格方能录取,有别于其它专业,因此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六)征集志愿录取时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寄发《录取通知书》:学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给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登录数字校园APP及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等。专科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与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起入学。
第十九条 被我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的考生,在收费、退费、学生资助、奖助学金等方面执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与统招生相同的政策。
第六章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所有专业自2019级起实行学分制,实行学分制收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专科各专业第一学年暂按8800元-14800元收取。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平台公布的为准。
学校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1000-2500元/年。 对被我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的C类学生,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不在学校住宿的不收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免、缓”助学帮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的资助政策。具体的资助形式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在校生及即将报到的新生,每年贷款金额高为8000元。有关贷款事宜可在暑期咨询本人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当地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国家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格高尚、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主要用于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学生、直招士官等,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按照每年高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将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间所交纳的学费或贷款补偿发放给学生。
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主要用于山东省应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求职需要帮助的学生,按照毕业生5%的比例评选,每人补贴1000元。
学校每年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专科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如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黄海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第二十五条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六条考生或家长对我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的招生、考试、录取等有异议,可向学校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进行申诉。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宣传等活动的校外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负责解释。
考生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83175345
考生咨询邮箱:hhxy1996@***
监督申诉电话:0532-83175838
监督申诉邮箱:qdhhxyjcc@***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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