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综合实力强,办学质量高,就业质量好,是全国首批、广西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8000多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
招生电话:0771--382916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广西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可以申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三、招生待遇
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等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
四、培养模式
采用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模式。其中,学生在该专业对应的联合培养中职学校学习累计时间为三个学期,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学习累计时间为两个学期,安排在校外顶岗实习教学活动累计时间为一个学期。
五、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年制 |
计划数 |
就读 方式 |
学费 (元/年) |
联合培养中职学校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0 |
全日制 |
7500 |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大学西路157号)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50 |
全日制 |
7500 |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大学西路157号)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 |
50 |
全日制 |
7500 |
广西梧州商贸学校 (梧州高旺路109号) |
电子商务 |
3 |
50 |
全日制 |
7500 |
广西梧州商贸学校 (梧州高旺路109号)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 |
50 |
全日制 |
7500 |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来宾市高新区水韵路68号)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0 |
全日制 |
7500 |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来宾市高新区水韵路68号)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50 |
全日制 |
8000 |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来宾市高新区水韵路68号)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 |
50 |
全日制 |
7500 |
容县职业技术学校 (容县容州镇国中路516号)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50 |
全日制 |
7980 |
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钦州市乘风大道) |
物流管理 |
3 |
100 |
全日制 |
7000 |
广西物资学校 (南宁市大岭路75号) |
六、成绩评定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结合的评价方式,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评价方式,使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350分)
(二)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使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高250分)
考生特长附加分计入专业潜能测试成绩,高计50分:
1.文体比赛获奖计分。2017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国家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50分。本项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2.技能比赛获奖计分。2017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该项目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国家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50分。本项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3.其它特长项目计分。2017年7月1日以后个人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并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7年7月1日以后参加并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项目(提供证书原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市级或中级证书给予30分计分;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或高级证书给予50分计分;体育方面特长生等(如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方面有特长),国家一级运动员计5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计30分,国家三级运动员计10分。本项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4.创新特长生计分:考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50分。本项高限计50分。
5.突出贡献特长生计分:考生因突出贡献获奖的,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学校评审小组核定后,加50分。本项高限计50分。
七、招生测试
1.考生网上申报流程
2019年10月18日至22日10:00前,考生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考试申报-2019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
考生首次登陆时,用户名为考生高考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
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了相关信息和选择好申报专业后,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网上申报。未网上缴费的考生申报无效,不能参加现场确认。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报手续。
2.考生打印准考证
2019年10月22日17:00后,已经缴纳报考费的考生,可以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生参加专业潜能测试
2019年10月23日9:00--11:30,考生须按准考证的考试安排时间带以下证件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专业潜能测试(每位考生仅需参加第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在考生报读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身份验证和参加专业潜能测试。
①考生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考生本人的准考证。
③考生本人符合特长分项目的获奖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
说明: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须在专业潜能测试时将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复印件1份交到报读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材料审核点;考生无获奖证书、证件的,直接参加专业潜能测试。
专业潜能测试重点考查和测试考生的职业潜在能力,包括专业认知、职业倾向、专业意愿、专业学习基础、专业技能基础、专业才艺、思维反应、素养气质、形象个性等。专业潜能测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专业特长展示等为主。
4.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019年10月23日下午,考生须按准考证的考试安排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和测试学生的“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八、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10月25日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成绩。
九、填报志愿
2019年10月26日至28日,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与本人参加的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第二专业志愿至第十专业志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
十、招生录取
已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测试,填报我校志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本人参加的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招生总分(即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依次类推至第十专业。
4.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十一、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0月30日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委托其他单位(含机构、网站等)申报和培训。
(二)本简章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投诉电话:0771--202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