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高职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2019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补申报、补测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申报对象。
已完成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补报名考生),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进行补申报。前期已参加我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校的补申报。
二、补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补申报方法
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9年中职对口招生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两份贴好本人证件照后交到南宁学院行政楼115室,交表时考生要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如身份证、中职学校学生证、毕业生、获奖证书、户口本等等)和复印件一份,以便进行现场确认、核查。
(二)补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0日~13日12:00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4日15:00-16:30
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内。
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详见《南宁学院2019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四、考生成绩公布
5月16日,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我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各项成绩。
五、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5月16日10:00至18日17:00
六、录取规则
(一)录取时间
5月21日至24日
(二)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与《南宁学院2019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中的录取原则一致。
七、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及发放录取通知书
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及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与《南宁学院2019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中的原则一致。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771-5900802。
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