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6.报考中医专业学位(代码 1057开头)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内地(祖国大陆)高校五年一贯制中医背景,并取得学士学位;学习方式须选择“自费全日制”,入学后应按照该专业培养方案安排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培成绩不影响学位授予。
今后需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网报前仔细阅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有关规定。
7.其他专业报考限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三)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四)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科目: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具体科目详见入学考试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均为笔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9年4月 13日至 1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复试
1.时间:2019年 5月25日之前。
2.复试地点、内容、方式、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通知考生本人领取或邮寄。
四、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费等相关费用按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收取。
五、学习年限
全日制一般为三年;兼读制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12号信箱,210023
Tel:0086-25-85811028,Fax:025-85816077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cn
E-mail:nzyyzb@***.cn
2019港澳台博士专业目录.pdf
2019港澳台硕士专业目录.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