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19年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院长(所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预录取工作,确定面试考核专家组名单,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其他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
二、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报到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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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香港、澳门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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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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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提供注册至本学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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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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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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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大陆地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港澳台地区同级别医院)体检合格报告一份。
特别说明:
1.报考中医专业学位(代码1057开头)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内地(祖国大陆)高校五年一贯制中医背景,并取得学士学位;其他报考限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交由招生单位核查,复印件交由招生单位存档。
3.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生录取
考核内容主要为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等,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硕士满分400、博士满分300)+复试成绩(满分4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况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复试总分60%;
2.体检不合格。
四、关于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cn。
五、关于导师双选
复试结束,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要求完成导师双选工作。
附件: 2019港澳台复试安排表-汇总.pdf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