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简称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 完成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
(2) 获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成果(排名前三);
(3)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著。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由各学院安排,并在综合考核前通知考生。
(五)我校继续实施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试点项目(简称“5+3+X”博士项目),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为“5+3”接轨培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能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已获临床(口腔)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和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不得报考。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九)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十)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一般为一名(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招考方式
(一)硕博连读:
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的办法》及补充规定实施
(http://yj zs.***.cn/89/31/c10190a100657/page.htm),具体申请时间及流程可于
10月中旬查看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的有关通知说明。
(二)“申请-考核”:
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办法可查看《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http://yj zs.***.cn/89/30/c10190a100656/page.htm)。考生可于11月中旬查看相关院系网站、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的有关通知说明。
(三)校内优选:
为推进我校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2019年拟选拔8~10名优秀的本校三年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直接攻读我校全日制“5+3+X”博士,选拔办法另行通知(因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尚不确定,优选名额可能存在增减)。
三、关于报名
(一)网报时间
1.硕博连读方式:2018年10月15日~10月30日;
2. “申请-考核”方式:2018年11月20日~12月10日;
3. 校内优选方式:另行通知。
(二)报名网址: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按网报要求进行(具体内容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另行通知)。
四、招生考核
以各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为准,院系自行组织考核过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招生通知。
五、关于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我校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75人左右。因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导致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 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
代码前四位为1051或1052)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2000元´ 3年。我校已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八、其他事宜
(一)有关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请浏览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http://yjsy.***.cn及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http://yjszs.***.cn/。
(二)招生目录中,“☆”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三)如2019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四)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1166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E-mail:
(五)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附院
学院 代码 |
学院/附院 |
招生咨询电话 |
备注 |
101 |
基础医学院 |
025-86869322 |
|
230 |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025-86869502 |
|
10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025-68307610 |
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 院) |
103 |
公共卫生学院(一) |
025-86868412 |
|
904 |
公共卫生学院(三)全球 健康中心 |
025-86868411 |
|
104 |
第四临床医学院 |
025-86862779 |
附属脑科医院 |
附属妇产医院 |
附属肿瘤医院 |
附属眼科医院 |
105 |
口腔医学院 |
025-85031976 |
江苏省口腔医院 |
106 |
护理学院 |
025-86869555 |
|
107 |
医政学院 |
025-86868507 |
|
113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25-86868533 |
|
109 |
药学院 |
025-86868467 |
|
1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025-58509799 |
第二附属医院 |
120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025-52271484 |
附属南京第一医院 |
130 |
康复医学院 |
025-86862816 |
|
131 |
儿科学院 |
025-83116932 |
附属儿童医院 |
第二附属医院(儿科) |
附属妇产医院(儿科) |
132 |
医学影像学院 |
025-68303316 |
|
133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025-86869533 |
|
520 |
附属苏州医院 |
0512-62364526 |
苏州市立医院 |
524 |
鼓楼临床医学院 |
025-68183126 |
南京市鼓楼医院 |
537 |
附属逸夫医院 |
025-87115887 |
|
538 |
金陵临床医学院 |
025-80861371 |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
原标题: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