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
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确定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导师以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在满足学校报考条件的基础上,申请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被SCI收录的国际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科研论著将优先进入初审。
三、工作程序
1、资格初审
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生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报考资格、基本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
初审通过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2、综合考核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
内容: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考核题型为问答题和名词解释题,主要考核考生对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型博士和学术型博士专业课测试分别出卷,考察侧重点有所不同,专业型偏重临床相关知识点,学术型偏重研究与实践相关知识点考察。
参考教材为科学出版社出版《康复医学》(第三版)。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性,时间3天内完成。
内容:①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②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分):具体实践操作内容和考核形式由导师确定并完成。
报考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设计和实践操作考核情况,填写综合能力考核评分表,对考生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形式: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考生准备幻灯汇报,每人不少于15分钟。
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录取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康复医学院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原标题: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