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收专业 我院2019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 推免生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1.复试安排如下: 9月20-27日,我院组织通过我校预报名系统申请且符合接收条件的同学参加复试,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审核: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且需装订成册),内含: 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 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跨专业申请者另须提供证明其达到申请专业推免生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9月28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维护复试成绩。 我院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和采用多种复试形式。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原则上截止到9月30日。 四、学院支持政策 (1)获取推免生新生奖学金。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下同)报到入学后,可一次性获得3000-6000元的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2)享受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新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3)优先选择导师。推免生新生入校后享有选择导师优先权。 (4)补贴复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5891140;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5898095;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