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接收两个原则:
1、 各专业将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2、 个别专业 60%之外较为优秀的考生可推荐调剂到我院其它未额满的专业(由学院统一处理,一般第二天前告知结果)。
见我校研招网《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本硕贯通、硕博贯通培养基本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一)(二),其中本硕贯通仅限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报专业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术型硕士专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符合学院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推免生申请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
(网址:http://yz.***.cn/login/sstm/login.jsp)进行预报名。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推免生(包括预报名的推免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申请信息。
五、推免生复试
我院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定方式:复试采取面试方式,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鼓励跨专业接收,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兼顾在原学校学院、专业排名情况综合评价。按照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取平均成绩排名。
复试安排如下:
复试时间:9月28日 8:30。
复试对象:凡填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且已被我院接受材料的具备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推免生复试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予以核验身份)。
推免生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复试成绩作废。
复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教育科学学院(田家炳南楼国际报告厅)
我院将针对生源质量(先从预报名系统中遴选)进行多批次组织复试,也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复试形式。
我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原则上截止到9月30日。
五、录取方式
1.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点击同意, 学院再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拟录取资格。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原则上不接收取消待录取申请。
2.我院将根据相应复试阶段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经核实在申请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3)体检不合格;
(4)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入学前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六、学院支持政策
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3000~6000元的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学年直接享受学校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选择导师享有优先权。
七、咨询及申诉
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收推免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学院须将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873;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889;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