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中要求。
二、报名及提交报考材料
(一)网报时间
(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0日-16日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1日-7日
(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8日-14日
(4)普通招考考生(含教育博士):2019年1月5日-11日
(二)报考材料提交时间
(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8日前
(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9日前
(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16日前
(4)普通招考考生(含教育博士):2019年1月13日前
(三)报考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1);
(2)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4)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证明(附件5)或学生证。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
(5)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由原硕士培养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8)科研成果目录1份(附件3)(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以及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期刊级别请对照学校“宁师大〔2018〕24号关于修订下发《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的通知”进行填写)。
(9)教育博士提供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成果需按照级别由高到低排序(不超过3项)。成果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10)专家推荐书两份(附件2)(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11)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档案转入承诺书(录取为非定向的在职人员或往届毕业生,需承诺进入拟录取名单后及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或顺丰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教科院305室,黄丽老师收,邮编:210097,电话025-83598861。提醒:邮寄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寄出,以邮戳或运单号发出时间为准。
三、确定考核名单
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小组会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价并排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为10天。
评判依据为:(1)符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2)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学位论文等,限3篇),课题和获奖供参考,不计分。(3)教育博士提供的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
具体成绩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符合以下条件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考核:
(1)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文科类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理科类被SCI、EI(核心)收录。
(3)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取得国家级、省级表彰、有突出实践成果者。
四、综合考核
考生于2019年3月7-8日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核、体检,然后至学院报到点报到。考生须提交本人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参加考核。
考核办法:
1.学术型博士的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三个环节,包括科研考核、面试和科研论文撰写或课题设计。具体方式如下:
(1)科研考核
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学位论文等,限3篇)。课题和获奖等供参考。学院按学位点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权威期刊及核心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等,确认科研成绩。
具体成绩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5%。
(2)面试
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按学位点分别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考生现场回答与专业有关的问题,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②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等;③考核小组对考生现场英语口头提问,测试外语(英语)能力。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5%。
(3)科研论文撰写或课题设计
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围绕教育学科的相关问题、主题等撰写科研论文或课题研究设计。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学术能力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考核小组对考生以上3个部分进行考核,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评价,终形成申请考核成绩记录表,并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2.教育博士的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三个环节,包括《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科研与业绩考核、面试。具体方式如下:
(1)《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
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教育学综合知识》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考试参考书目:《教育学基础》(高等师范院校公共课教育学教材,第3版),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科学出版社。
(2)科研与业绩考核
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等,限3篇),课题和获奖供参考。学院按学位点成立由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①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②根据考生提供的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计算考生的科研与业绩成绩。
具体成绩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3)面试
根据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30%)和科研与业绩考核(30%)计算考生前两项考核总成绩,按照报考导师生源1:5比例(不足5人,按照实际审核通过人数)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将在《教育学综合知识》笔试之后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按学位点分别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考生现场回答与专业有关的问题,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②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等;③考核小组对考生现场英语口头提问,测试外语(英语)能力。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考核小组对考生以上3个部分进行考核,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评价,终形成申请考核成绩记录表,并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拟录取
根据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学校拟于2019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将于9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2. 以上内容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学校及上级部门新文件为准;
3.本细则由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jky.***.cn/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教科院305室
邮编:210097
联系人/收件人: 黄丽
电话/传真:
教育科学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