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
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
一、报考条件
(一)需满足《简章》相关报考条件。
(二)申请者的学位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
(2)境外获得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提交报考材料
考生须将《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前提交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以邮戳为准)。
三、确定考核名单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为7天(下同)。
初审材料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推荐信、学术论文发表、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著作等能够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主要审核考生综合素质、英语能力和科研能力,终得出考生材料考核成绩。材料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低于60分者,视为初审不通过。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过被SCI、EI(核心)收录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论文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考核。
四、综合考核
(一)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二)考核
1、考核形式
(1)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PPT汇报)相结合方式进行。
(2)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然后至学院报到。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参加考核。
2、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两个环节,包括面试和笔试。具体方式如下:
(1)面试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 考生需准备10分钟PPT(Microsoft PowerPoint),对其已有知识背景、研究成果和博士计划进行综述;②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③外语(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笔试
考核形式为闭卷考试,所有考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应用能力。由院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
考核小组对考生以上2个部分进行考核,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评价,结合初审时材料考核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50%+专业笔试得分×30%。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及成绩记录表等考试档案存档备查,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拟录取
根据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六、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在博士生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2.以上内容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学校及上级部门新文件为准;
3.本细则由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1243。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210023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北区)素质楼404室
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