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施“学校发展计划”专项遴选高质量生源,优先支持高水平师资和有在研高质量项目的导师(见附件)。请各位考生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生实施办法》(2018修订,见附件)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7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我校各招生学院(务必通过邮政EMS邮寄;若要使用其他民营快递邮寄,必须在邮寄前与学院沟通好,以免材料丢失。)
二、学院初审
11月13日前,由各招生学院组织专家组(含报考导师)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入选名单。
三、资格审查
11月20日左右,研究生院对招生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四、综合考核
11月底前,学校成立相关学科专家组,对考生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
五、拟录取
12月6日左右,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六、体检
2019年1月6日前,拟录取考生自行至我校校医院或所在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普通体检(需验血)。体检报告递交至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
附件:
原标题: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关于选拔“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