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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第二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020年09月04日12:06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旨在“提升学生技能、提高学历层次,实现高层次、高质量就业”,结合学校实际办学师资、教学条件,特制定2019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连续十年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8.8%以上。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满意度达99%以上。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育人成效三个50强的学校。学校地处江苏省会城市南京,南京江北新区,地铁直达市区、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二、招生对象

1、户籍要求: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的(户籍省外)社会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中专、技校、职高等)或同等学力;

3、生源类别: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及待业人员等。

三、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年)

学费(元/年)

1

640105

酒店管理

150

4700

2

570205

精细化工技术

180

5300

3

620407

眼视光技术

100

6200

4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80

5300

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90

5300

四、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8日-20日(8:00-20:00),报名网址为,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报名(一人一号,不得重复使用手机号码替人报名),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五、现场确认

1、10月14-18日到所填报的学校现场确认登记。考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籍或务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至我校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六、考核办法(综合素质考试、职业适应能力面试)

1、时间:10月26-27日

2、内容: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由我院自主组织,综合素质考试以笔试为主,考核学生知识面等综合素质;职业适应能力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以我校公布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生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办法》。

3、分值:综合素质考试100分;职业适应能力面试100分;总分值为200分。

4、地点: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规则

1、依据考核办法确定总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将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安排在11月10日前。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体检合格后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11月下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于12月10日前,开展教学时间为2020年春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学制及学习形式

1、采用弹性学制,学制3年,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2、学习形式:采取灵活多元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全日制、半工半读)。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学校制定独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集中学习、分阶段学习、网络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生源集中的地区或单位、学校可以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对已经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可免修部分课程。

九、毕业条件

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学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校有规定的学分管理政策),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奖、助、补、免政策

1、我校对社会招生的学生助学金和奖学金政策:

助学金: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后的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残疾人学费全免);

奖学金(成绩合格者每个人都有):学期成绩合格者,经过评定,可享受学期奖学金500元-1500元,每年1000元-3000元。

2、退役军人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精神,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3、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

4、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十一、毕业生就业或创业

由学校统一推荐毕业生就业,就业地点主要在南京各大经济开发区,实现高层次、高质量就业。毕业生也可以自主择业或者创业,我校对创业者给予指导与经费支持。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免费)、025-57795688、025-57054841、025-57790699、025-57028510、025-58370715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QQ群:

学院网址: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jb/



原标题:2019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第二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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