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9年二元制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性质、地址
(一)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学校代码:13772(全国代码)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五)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邮编:351254
二、学校和合作企业概况
(一)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A类培育校、福建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高校石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等。学院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四十多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电子信息、文化艺术和教育、资源环境与安全、医药卫生、土木建筑、财经商贸、能源动力与材料、交通运输等10个专业大类,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艺、财经、医学和师范多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
(二)合作企业概况请见附件。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一)我院2019年二元制招考招生专业和计划,均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
1、应用化工技术合作企业: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机电一体化技术合作企业: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莆田市电梯行业协会、福建华峰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钜能电力有限公司。
3、物流管理合作企业: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莆田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南平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宁德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三明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莆田市物流行业协会、莆田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莆田盛辉物流有限公司、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复茂食品有限公司。
4、消防工程技术合作企业:莆田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东南特卫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厦门东南特卫保安培训有限公司、厦门东南安防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东南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东南特卫科技有限公司。
5、护理合作企业:仙游博爱医院、莆田妇产专科医院、莆田人民医院、福建省瑞斯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协和医院有限公司。
6、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合作企业:厦门海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莆田市品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艺术设计合作企业:莆田市善艺李氏工艺有限公司。
8、电气自动化技术合作企业:福州市中美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9、学前教育合作企业:莆田市民办教育协会、福建闽科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华文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10、计算机应用技术合作企业:福建青竹林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软件行业协会。
11、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合作企业:青创未来集团有限公司。
(二)学制:三年
四、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闽教学〔2019〕22 号文件公布的试点高职院校对应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3.须为与院校招生专业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9 年7月31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准),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时间和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实习协议或其它有效实习证明以及劳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201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3.已被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录取规则
(一)学院参加二元制招考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录取。
(三)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专业招收计划缺额的1:1。考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考试科目排列的先后顺序为:岗位技能测试分、专业基础知识、文综总分。
六、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七、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
(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申诉电话:0594-7658066 7659335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由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二)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寄发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及毕业
(一)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二)我院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特困生学习,详见招生简章或浏览学院网页。
(三)按闽教职成〔2016〕10号规定,通过二元制招考录取的学生在毕业前应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联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资讯,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4-8166999
咨询QQ:
微信公众号:mzwzsb
学院网址:http://zs.***.cn
电子邮箱:mzwzsb@***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招考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