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流程
(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同等学历报考条件参照大陆博士生招生执行)。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学术型自费全日制
(三)报名日期:
1.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另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 -68945819;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科目详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地点、日期
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城市进行,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北京、广州、香港、澳门四个考点)负责安排(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1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日期
地点:闽南师范大学
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底至7月中旬函寄考生。
五、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日期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根据就读专业不同
全日制博士: 一般学制为3年,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七、学费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参照2019年我校统招硕(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人民币10000元.生/学年)。
2.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的规定申请奖学金。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2
单位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3
联 系 人: 胡老师张老师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527801(兼传真)
网 址: http://yjsc.***.cn
闽南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01闽南文化研究院 | 05010Z1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
|
01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
| 101英语 201中国文化概论 301中国文学史与文献选读 | |
02闽台家族社会与文化
| 101英语 201中国文化概论 302中国通史 | |||
03闽南方言文化 | 101英语 201中国文化概论 303闽台方言与汉语音韵学 | |||
04闽南民间信仰
| 101英语 201中国文化概论 302中国通史 |
参考书目:
101英语:相当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各种版本均可。
201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文化概论》(修订版),张岱年、方克立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03中国文学史与文献选读:《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教出版社1999年以来各种版本均可;《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或各重印本均可。
301闽台方言与汉语言韵选读:《闽台方言的源流与嬗变》马重奇,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7月版;《闽台闽南方言韵书比较研究》马重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汉语音韵》王力,中华书局1991年10月版;《音韵学教程》唐作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
302中国通史:《中国古代史》上下册,朱绍侯主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史纲要》,翦伯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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