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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州市商业学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04月03日22:17  兰州市商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依据《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和《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财经商贸分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综合评价工作考核小组

纪检组长: 祁明亮

组 长:姜 旗

副 组 长:高凌燕

成 员: 赵顺文 郭树俨 闫学春 徐书魁 李 强

 王 莲 刘 鑫 郑娟明 李怡燕 隋 军

 安 强 杨 勇 赵博 魏鹏 周厚凯 

  1. 安全保卫负责人:周厚凯

  2. 后勤保障组:张三亮 王临军 周宗汉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学生科负责本次综合评价面试全程安全保卫工作。所有考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安排,保证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综合评价方式

    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评价方式。

    1、学业水平占综合评价的150分。

    2、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适应性)根据相关证书等审核确定

    占综合评价的50分。

    (1)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综合素质评价,占100分。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现场,分专业参加面试考核。

    (2)考生如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记零分,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构成: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折算为满分30分)+面试70分。

    4、面试合格条件

    (1)按照甘肃省考试院报名要求,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原件与本人不符者取消面试考核资格,不予录取。

    (2)经审核,考试成绩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者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考核资格,不予录取。

    (3)考生面试时需携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分院将根据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四、综合评价计分细则

    1、学业水平(占150分)

    (1)高中生学业水平(15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以毕业学校提供会考成绩证明为依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折算成绩。(测算方式:学业水平=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1.5;分数等级的折算:A记90分、B记80分、C记70分、D记50分。

    (2)三校生学业水平(150分):其中以毕业学校提供的主干课学业成绩证明占100分、学业水平认知问答(面试)占50分进行成绩折算(测算方式:学业水平=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学业水平问答所得分数)。

    2、综合素质评价(占100分)

    综合素质(100分):以毕业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折算为满分30分)和考生现场面试得分(7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测算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30%+考生现场面试得分)。

    现场面试主要包括仪容仪表(25 分)、语言表达( 35分)、特长(10 分)等内容现场评分。

    3、职业适应性(高中生)或职业技能水平(三校生)(占50分)。

    (1)证书加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含其他技能等级证书)者计20分。

    (2)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二等奖或市级以上表彰奖计30分;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县区级表彰计20分。

    (3)其他证书及奖项计10分。

    本专业所有奖项以高等级计分,不累计加分;非本专业奖项降一级计分,不累计加分。所有证书及奖项必须为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就读期间获得,否则视为无效。

    五、分院招生专业及计划

    财经商贸分院2019年开设烹调工艺与营养、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管理、互联网金融五个专业,计划招生(待定)人。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1

会计信息管理

630304

60

2

电子商务

630801

50

3

物流管理

630903

50

4

烹调工艺与营养

640202

50

5

互联网金融

630209

50

合计

260






 

六、报名时间与要求

1.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4月8日8:00至4月12日18:00

2.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4月17日8:00至4月18日18:00

3.报名方式: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或http://art.***),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申报。

4.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相应的申报表。

(3)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4月12日至4月13日参加由我分院举行的统一面试。

5、申报材料及面试注意事项

(1)综合评价网上报名系统已经提交的报名表打印纸质版:

填写毕业学校推荐意见,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在网报表格中已存在,无需另附;中

职毕业生需提供基础文化课成绩与主干专业课程成绩(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附中职学生学业成绩证明,学生自行下载打印。

(5)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无需邮寄,面试时随身携带。

(6)考生只能参加第一志愿专业面试,未录取的考生在征集志愿报名时,可继续报考我分院。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面试考生

面试地点

2019年4月12日

9:00--16:00

4月8日至11日报名考生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贸分院教学北楼

2019年4月13日

9:00--16:00

4月12日报名考生

2019年4月19日

9:00--12:00

4月17日至18日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

 

2、面试地址

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乘车路线:兰州市区乘606路公交车(兰州西客站始发)、604路公交车(西固枢纽站始发)、508路公交车(皋兰客运站始发)、新区9路公交车(中川机场始发)、新区10路公交车(新区火车站始发)到新区职教园区枢纽站,再转乘新区8路公交车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西门站下车,新区11路公交车(中川机场始发)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西门站下车,步行前往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3、联系方式

电话:0931-6515311 郑娟明

 0931-6515309 安 强

 刘 鑫

 李怡燕

  隋 军

 杨 勇

 

八、录取

1、录取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按计

划、按专业择优录取。

2、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经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

3、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经学业水平、面试合格优先

录取,跨专业三校生按照学业水平、面试、获得奖项按照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4、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按照报考人数比例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下,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优先录取58个贫

困县、省、市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体育竞技优胜者)。

6、学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网站(http://***)和财经商贸分院网站(http://www.***)以及分院招生工作QQ群()中同时公布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接收社会监督。

九、严肃招生纪律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强化对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管,切实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组考及综合评价过程中违规违法考生及有关人员将按照《刑法(九)修正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本解释权归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中职生学业成绩证明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_________同学系我校____级_________专业学生,学籍号___________,其在校期间主要学业成绩如下:

 

公共基础课(百分制)

课程

语文

数学

英语

计算机基础

成绩

 

 

 

 

主干专业课(百分制)

课程

 

 

 

 

成绩

 

 

 

 

综合素质(百分制)

 







 以上成绩全部属实,特此证明。

 

 学校名称(盖章)

 2019年 月 日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的综合评价招生,我已阅读《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郑重承诺:

―、本人严格遵守甘肃省考试院和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制定的有关综合评价招生的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相关的审核,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之事已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家长同意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本人同意一旦被学院录取,自愿放弃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自愿放弃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

考 生名: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名称:     考 生 号:

2019  月 日


原标题:2019年兰州市商业学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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