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考试招生考生须知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专业18个,招生计划数835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合计 |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A) |
退役军人 |
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学费(元/每年)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0 |
|
40 |
|
4800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 |
40 |
|
40 |
|
4500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0 |
|
40 |
|
4500 |
560103 |
数控技术 |
40 |
40 |
|
|
4800 |
5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5 |
|
45 |
|
4500 |
560204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40 |
40 |
|
|
4800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0 |
40 |
30 |
|
4800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0 |
|
40 |
|
4800 |
5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40 |
|
40 |
|
4800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5 |
|
45 |
|
4800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90 |
|
|
90 |
4800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5 |
|
45 |
|
4500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40 |
|
|
4500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45 |
|
45 |
|
4500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45 |
|
45 |
|
4500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5 |
|
45 |
|
4800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45 |
|
45 |
|
4800 |
630801 |
电子商务 |
40 |
|
40 |
|
4500 |
所有招生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5年,办学地点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榆林校区)。
二、报名流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高职扩招考试。已被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我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报名。
考生首次报名需先进行实名注册,需填写报名参加我省高职扩招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和已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高职单招报名)的考生号和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成功后选择身份类别(A、 、C类)对应的招生批次填写报名信息,直至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3.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8月11日(00:00:00)-8月14日(24:00:00)。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11月11日(00:00:00)-11月14日(24:00:00)。
(三)资格审核
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高职扩招考试招生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职扩招考试。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根据身份类别(A、 、C类)对应的招生专业按序选报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多于6个的,多可选报6个专业志愿,同时标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专业调剂仅在相同身份类别招生专业内调剂。
(五)缴费方式
学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为120元,第一次高职扩招考试缴费截止时间8月20日13:00:00,第二次高职扩招考试缴费截止时间11月15日13:00:00。缴费方式采用在线付款方式,考生在资格审核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按钮或者在网上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操作流程:
1.点击中国建设银行图标,进入建行支付画面;
2.建设银行用户请选择 “中国建设银行”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费;
3.其它银行账户请选择“在线支付”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费;
4.选择“银联卡支付”输入卡号,点击下一步,根据网上银行付款指示完成付款操作;
考生交费完成24小时后可以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在“查看报名状态”中查看交费状态。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不予退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考生本人向我校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辽宁广播出资兴建的一所国有公办大学。与辽宁广播是两块牌子,一个领导班子和管理机构,共用一个财务账户,特此说明。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确认后,第一次高职扩招考试考生于8月29日-30日登陆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次高职扩招考试考生于11月21日-22日登陆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为组织好我校高职扩招考试命题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号)的相关要求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考试
高职扩招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相关说明如下:
1.考试安排
第一阶段:
考试对象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
8月31日9:00―12:00 |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联考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8月31日9:00―10: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第二阶段:
考试对象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
11月23日9:00―12:00 |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联考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11月23日9:00―10: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我院高职扩招相应批次报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2.相关说明
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考试中,语文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为150分;数学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为200分;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闭卷上机考试;如出现考生人数较多,学校计算机数无法一场组织完成情况,将安排循环场次考试,具体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都将于考前制定并发布考试大纲,并按考试大纲及命题要求建立试题库,考生登录考试软件后,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考试;数学、语文试题库考前不予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要求考生具备思想政治常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装备制造业科普知识,并了解学校校情校史,题库将于考前向考生公布;各科目具体考核内容及分数安排详见考试大纲。
3.考试地点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考察考场周边环境,避免因天气及交通等原因影响考试。
四、录取办法
在学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第一阶段:
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考试对象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第二阶段:
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考试对象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2.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提出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并在我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3.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各身份类别对应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生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中第一大题、第二大题、第三大题成绩排序录取。
五、录取审核
1.我院按照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
2.辽宁省招考委审核备案后,考生可在我院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入口自行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试申诉与成绩复核:024-88045032
录取申诉:024-88045361
七、考生入学后退费
退学的学生自学校批准之日起,在1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买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八、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9年第一次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8月11日-20日 |
|
8月21日-26日 |
招生就业工作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财务处核对报名考生缴费信息 |
8月27日-30日 |
教务处安排考试相关工作 |
8月29日-30日 |
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成功考生可登陆招生就业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
8月31日 |
教务处组织考试 |
9月1日-2日 |
教务处组织评卷、登分 |
9月3日 |
教务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成绩并接收、处理成绩复核 |
9月4日-9月8日 |
招生就业工作处组织录取 |
9月9日-19日 |
招生就业工作处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招考办 |
9月20日后 |
招生就业工作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结果并组织制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二)2019年第二次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11月11日-15日 |
|
11月16日-18日 |
招生就业工作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财务处核对报名考生缴费信息 |
11月19日-22日 |
教务处安排考试相关工作 |
11月21日-22日 |
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成功考生可登陆招生就业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
11月23日 |
教务处组织考试 |
11月24日-25日 |
教务处组织评卷、登分 |
11月26日 |
教务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成绩并接收、处理成绩复核 |
11月27日-12月1日 |
招生就业工作处组织录取 |
12月2日-19日 |
招生就业工作处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招考办 |
12月20日后 |
招生就业工作处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结果并组织制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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