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将于12月10日至13日举行。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市考试院特别提示参加全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考点安排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安排
统考考点: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周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网站或“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专业考试具体日期、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
(二)考试形式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分专业考试和基础课笔试。
专业考试由专业考试评委负责考试和评分,采用评委现场打分即时录入的方式;基础课笔试采用光电阅读器评卷方式。
二、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均为300分。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美声、民族唱法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流行演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二)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美声、民族唱法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流行演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2.演奏专业方向(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
考试内容包括: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均须参加“听音与乐理”考试。考试内容:单项选择题(音乐理论部分—判断,听音部分—听辨);笔试满分100分(音乐理论部分40分,听音部分60分)。“听音与乐理”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三)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包括形体、柔韧性、原地转或原地翻身能力、行进转或行进翻身能力、跳跃能力和个人技巧能力),即兴表演(包括创造力、主题动机、舞台调度、音乐与舞姿的契合度和舞蹈语汇的丰富性),满分共为150分。剧目片段展示:包括艺术风格、艺术表现力、动作规范性和节奏准确性,满分为150分。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考试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音乐舞蹈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等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基础课笔试开考后立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二)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音乐舞蹈类考试考生其他注意事项将在考生考场发布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及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链接:《2019年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
原标题:2019年辽宁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