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投档控制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朴子润
副组长:赵艳杰 朴太红
成 员:崔明华、权大哲、周日新、朴志远、朴明熙、龚全英、齐永光、朴林、金贵华、文天瑛、刘平源。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报名、命题、考务、录取、保卫和纪检等7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面向5个专业共200名,具体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办学地点 |
学费(元) |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A) |
退役军人 (B) |
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C)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沈阳 |
4000 |
0 |
20 |
20 |
670208 |
应用韩语 |
3 |
沈阳 |
4000 |
0 |
20 |
20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 |
3 |
阜新 |
4000 |
10 |
15 |
15 |
630302 |
会计 |
3 |
阜新 |
4000 |
10 |
15 |
15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阜新 |
4000 |
10 |
15 |
15 |
小计: |
30 |
85 |
85 |
三、报考条件、体检要求
(一)报名对象分为三类:
A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
B类:退役军人(只招走读生,教学管理利用时间授课,实行弹性学制)
C类:下岗 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只招走读生,教学管理利用时间授课,实行弹性学制)
(二)体检要求:
报名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登陆我校官网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次补报名(2019年秋季入学生):
2019年8月13日-8月25日
(A类考生只允许参加第一次补报名和考试)
第二次补报名(2020年春季入学生):
2019年11月13日-11月24日
3、报名网址:http://www.***.cn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第一次补报名和第二次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可 于 8 月 11 至 12 日 和 11 月 11 至 12 日 在 辽 宁 招 生 考 试 之 窗 (www.***)网站上进行查询。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名成功。
1、第一次补报名考生
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8月11日-8月25日中午12点前在报名系统注册、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8月27日至8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第二次补报名考生
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11月11日-11月24日中午12点前在报名系统注册、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11月26日至11月2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号)精神,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我校考试大纲要求由我校组织命题。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A类: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
考试科目:
文化课:语文120分、数学8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100分
总分300分。
2、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 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满分100分
(三)考试、测试时间:
第一次补报名考生:2019年8月31日
第二次补报名考生:2019年11月30日
(四)考试地点: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表1:第一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
时 间 |
科 目 |
8:00-10:00 |
语文、数学 |
10:15-12: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4
表2:第二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
时 间 |
科 目 |
9:00-12: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4
(五)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依据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扩招考试考务工作。对考试环节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六、录取原则
(一)A类: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已被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录取。
考生可报阜新校区三个有序志愿;按照志愿顺序优先,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未达到10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二)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 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考生可兼报两个校区五个志愿;按照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审核
确定预录的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八、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分别于9月6日前、12月6日前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于9月9日前、12月9日前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九、学生待遇: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学生资助、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与我校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关于退役军人补偿学费和报考统招专升本,按国家政策执行。
十、学费、住宿费收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均为4000元/年,住宿费:宿舍400元/年,公寓500元/年
(二)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十一、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生对招生录取有异议可拨打如下电话
024-86622725(沈阳校区);0418-2285066 (阜新校区)
十二、学校地址
沈阳校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招生处电话:024-86614845
阜新校区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招生处电话:0418-2281834
辽民师专2019年高职扩招咨询QQ群: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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