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章程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临汾市唯一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有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8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分别是: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两个国家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技术、畜牧兽医、康复治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园艺技术、旅游管理专业6个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机电一体化技术、园艺技术两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旅游管理、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5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为省级品牌专业,护理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六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集体一等奖、全能操作一等奖;全国汽车职业院校课程设计大赛集体二等奖;全国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称号;2014年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省级“平安校园”“山西省对口升学技能考试考点院校”“绿色校园”等荣誉。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317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学院地址:
院 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东郊埝下
二校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北路113号
7、邮 编:041000
9、咨询热线:0357-3087500
二、指导思想
高职扩招是进一步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扩大高职院校招生单独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考生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专业上具有一定职业技能或职业潜质、特长突出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院高职扩招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指导、规范高职扩招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组,统一研究、制定高职扩招工作总体部署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原则、划定录取控制线等重大事项。 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招生宣传、网络咨询、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资格审查、报名录取、监督监察、安全保卫等工作。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9年高职扩招首次计划总计500人,第二阶段调整为12个专业共计473人。
2019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计划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首次扩招计划 |
第二次扩招计划 |
学费 |
备注 |
|
(元/年) |
||||||||
|
合计 |
|
文理 |
500 |
473 |
|
|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文理 |
10 |
|
4000 |
|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 |
文理 |
20 |
50 |
4000 |
|
|
5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 |
30 |
50 |
4000 |
|
|
8 |
电子商务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9 |
动漫设计 |
3 |
文理 |
15 |
50 |
4000 |
|
|
10 |
投资与理财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11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12 |
会计 |
3 |
文理 |
15 |
50 |
4000 |
|
|
13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14 |
酒店管理 |
3 |
文理 |
20 |
42 |
4000 |
|
|
15 |
旅游管理 |
2 |
文理 |
20 |
50 |
4000 |
|
|
16 |
园林技术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17 |
园艺技术 |
3 |
文理 |
15 |
40 |
4000 |
|
|
18 |
畜牧兽医 |
3 |
文理 |
50 |
50 |
4000 |
|
|
19 |
药品生产技术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20 |
食品生物技术 |
3 |
文理 |
15 |
|
4000 |
|
|
21 |
护理 |
3 |
文理 |
35 |
20 |
5200 |
|
|
22 |
助产 |
3 |
文理 |
15 |
|
5200 |
|
|
23 |
药学 |
3 |
文理 |
10 |
|
4000 |
|
|
24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3 |
文理 |
10 |
|
4000 |
|
|
25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
3 |
文理 |
10 |
|
4000 |
|
|
26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文理 |
20 |
24 |
5200 |
|
|
27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文理 |
20 |
24 |
5200 |
|
|
28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文理 |
20 |
23 |
5200 |
|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山西省内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2、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
6月5日8:00- 10日18:00;9月9日8:00- 11日18:00;10月份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的补报名时间为准)。
2、考生须提供2019年14位考生号,真实填写有关信息。
3、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凭考生号和密码进行报名,并根据网站提示打印表格资料。
(2)登录我院招生专版(http://www.***/index.aspx?pkId=4657),点击“常用下载”,下载打印《2019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生报考登记表》或《2019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退伍军人报考登记表》。考生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盖章。
(3)考生于9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生报考登记表》(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及粘贴高考数码照片)或《2019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退伍军人报考登记表》(需加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及粘贴高考数码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A4纸)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一份(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七、选拔方式
(一)选拔模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
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
2、中职毕业生
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4、有关加分事项按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录取办法
高职院校扩招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录取体制。我院根据选拔模式自行组织生源,确定本校录取名单,并上报至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十、新生待遇
1、凡被我院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高职学生在公用经费、奖助学金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毕业生在学历、落户、就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退役军人学费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各职业院校实际入学人数和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拨付。
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其子女,根据“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由扶贫部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补助。上述两类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扩招考入高职院校后,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我院制定了灵活有效的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为保证高职扩招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高职扩招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高职扩招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公示。
3、考生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过程中,若有问题,可直接到学院高职扩招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和申诉。
4、举报投诉电话:0357-3087600
5、举报邮箱:lfvtc_jubao@***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扩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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