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考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参加2019年辽宁省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A类)、退役军人(B类)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C类)报考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群体。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报名形式:远程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8月11-14日(截止到8月14日17:00)
(2)第二阶段:11月11-14日(截止到11月14日17:00)
5、报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第一阶段报名考生请于8月15日,第二阶段报名考生请于11月15日,登陆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第一阶段报名考生可于8月15日,第二阶段报名考生可于11月15日17:00前,通过电话向锦州师专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第一阶段报考考生于8月29-30日17:00前;第二阶段报考考生于11月21-22日17:00前,请登录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2、考生或考生亲属(需出示身份证)也可以携带考生身份证到我校领取考生准考证。第一阶段报考考生于8月29-30日17:00前;第二阶段报考考生于11月21-22日17:00前。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
专业名称 |
合计 |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
退役军人 |
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学制 |
学费 |
科类 |
670102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40 |
20 |
20 |
3 |
41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670113 |
美术教育(师范类) |
40 |
30 |
10 |
3 |
41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560204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160 |
30 |
110 |
20 |
3 |
5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630302 |
会计 |
40 |
30 |
10 |
3 |
5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670115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40 |
30 |
10 |
3 |
3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40 |
30 |
10 |
3 |
5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670201 |
汉语 |
40 |
30 |
10 |
3 |
5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0 |
30 |
10 |
3 |
5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670114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40 |
30 |
10 |
3 |
36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670119 |
科学教育(师范类) |
40 |
30 |
10 |
3 |
3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520804 |
环境工程技术 |
40 |
5 |
30 |
5 |
3 |
5000 |
高职扩招专项 |
670112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40 |
30 |
10 |
3 |
4100 |
高职扩招专项 |
|
小 计 |
600 |
35 |
430 |
135 |
---- |
---- |
---- |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三、志愿及相关要求
(一)志愿表中设一个专业志愿。
(二)各招生专业报考不受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限制。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A类考生: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考试科目由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200分。
1、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40分,数学30分 ,英语30分,满分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 |
分值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识图与制图 |
100分 |
环境工程技术 |
1.自选做一个溶液配制小实验 2.自选一项管路拆装基本操作 (任选2项中的1项技能测试) |
100分 |
B、C类考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 |
分值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1. 声乐 2. 舞蹈(民族舞) 3. 讲故事 (任选3项中的1项技能测试) |
100分 |
美术教育(师范类) |
素描静物 |
100分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识图与制图 |
100分 |
会计 |
1.点钞 2.小键盘 (任选2项中的1项技能测试) |
100分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1.实事讲述 2.说课 (任选2项中的1项技能测试) |
100分 |
电子商务 |
一分钟打字 |
100分 |
汉语 |
1.普通话朗读 2.即兴演讲 (任选2项中的1项技能测试) |
100分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计算机基础 |
100分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1.100米(40分) 2.原地推铅球(30分) 3.立定跳远(30分) |
100分 |
科学教育(师范类) |
1.自选讲一个科学故事 2.自选做一个科学小实验 (任选2项中的1项技能测试) |
100分 |
环境工程技术 |
1.自选做一个溶液配制小实验 2.自选一项管路拆装基本操作 (任选2项中的1项技能测试) |
100分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声乐 |
100分 |
(三)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科 目 |
考生身份类别 |
|
8月31日 (第一阶段) |
8:30—9:30 |
语文、数学、英语 |
A类 |
10:00开始 |
职业技能测试 |
A、B、C类 |
|
11月23日 (第二阶段) |
8:30—9:30 |
语文、数学、英语 |
A类 |
10:00开始 |
职业技能测试 |
A、B、C类 |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四)考试地点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120元,采取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方式;缴费时间为:第一阶段:8月15日17:00前,第二阶段11月15日17:00前。也可以于第一阶段:8月15日,第二阶段11月15日现场交费,地点:锦州师专计财处。
分数复核
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申请分数复核,经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核时间为第一阶段:9月2日,第二阶段11月25日。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才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录取工作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辽教发[2019]11号相关规定执行,在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采取高考录取模式,实行封闭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开、公正,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公开招生计划、资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录取结果。
考生成绩
A类考生:考生成绩由文化课、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200分。
B、C类考生:考生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成绩100分。
(二)录取控制线
A、B、C类考生不设录取低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身份类别对应报考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录取。
A类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职业技能考核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职业技能先后顺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B、C类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公布、上报成绩及录取名单:第一阶段考生可在9月1日,第二阶段考生可在11月24日之后在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第一阶段考生可在9月5日,第二阶段考生可在11月28日之后查询拟录取结果。
(五)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入学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2019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我校承认高考体检结果,新生入学后复查体检。
九、组织领导机构
(一)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志海 任明
纪检监察:郜雅杰
副 组 长:周彦良
组 员:钟宇、崔宝秋、朱庆宝、张翠、王一平、刘玉富、潘一兵、宋久存、宋广安、解艳、胡俊岩、齐欣、李伟、于泽明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设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工作组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安全保卫组:负责试卷传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负责制定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主要负责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十、违规处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进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备注 |
8月10日 |
公布单招计划 |
|
8月11-14 日(第一阶段) 11月11-14日(第一阶段) |
报名(网上或到现场)、填报志愿 |
截止到17:00 |
8月11日(第一阶段) 11月11日(第二阶段) |
审查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 |
|
8月15 日(第一阶段) 11月15日(第二阶段) |
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
考生网上查询 |
8月11-15 日(第一阶段) 11月11-15日(第二阶段) |
缴纳报名费120元 |
网上缴费或现场 |
8月29-30日(第一阶段) 11月21-22日(第二阶段) |
网上打印或到校领取准考证 |
截止17:00 |
8月31日(第一阶段) 11月23日(第二阶段) |
考试 |
|
9月1日(第一阶段) 11月24日(第二阶段) |
评卷、汇总成绩 |
|
9月2日(第一阶段) 11月25日(第二阶段) |
公布考试成绩 |
|
9月2日(第一阶段) 11月25日(第二阶段) |
考试成绩复查 |
|
9月3日(第一阶段) 11月26日(第二阶段) |
录取 |
|
9月4日(第一阶段) 11月27日(第二阶段) |
公布录取结果 |
|
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信息通过学校网站(http://www.***.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
十三、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3224399
十四、本方案以教育厅终批复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邮编:121000
联系电话:0416-4585401 4784026 4585886
传真:0416-4585871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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