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等通知精神,规范
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和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为14166
;地址是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渝东大道818号
。
第三条 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和类型为民办专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校纪检、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培养的高职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部署招生工作、规划重大事项以及日后教育教学管理等事宜。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
第七条 招生办根据赣教职成字【2019】42号等文件的“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计划表”,
负责招生宣传、咨询、考生报名、资格确认和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做好专项招生考试、日后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等工作。
第九条 学工处和后勤保障处负责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招生、考试、学生管理和教学管
理等监督工作。
第三章 招生报考和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总人数 |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 一般社会人员计划 | 收费标准 元/年 | 备注 |
1 | 建筑室内设计 | 540104 | 30 | 10 | 20 | 7600 | |
2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530304 | 50 | 15 | 35 | 7600 | |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60309 | 20 | 5 | 15 | 7600 | |
4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60707 | 50 | 15 | 35 | 7600 | |
5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530605 | 30 | 10 | 20 | 7600 | |
6 | 电子商务 | 630801 | 30 | 10 | 20 | 7600 | |
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30 | 10 | 20 | 7600 | |
合计招生总人数(人) | 240 | 75 | 165 | | |
第十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含教育、网
络教育、教育)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学籍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
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
试处理且在停考试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参加了2019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招(扩招)考试并已被
录取的考生。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学校招收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历)以上的江西省户籍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残疾人等社会人员。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15日17:00
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考办申请报名。
报名程序:高考报名申请--信息采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打印签字。
报名网址:http://www.jxedu.gov.cn或http://www.***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及办法:
1、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按本校在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4、
所有专业文理兼收。
第四章 考试与专业课时、授课形式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为二门,即综合素质测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语文、数学基础课程,分数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主要考通用技术,分数为150分;两门考试科目总分为450分。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地点
根据全省统一时间为11月3日,考试地点在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校内。
第十六条 授课形式采取节假日集中授课的方式,课程教学与实践实训课时比例为1:1。
第十七条 教学总课时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安排而定,一般教学总课时量2500课时以上【理论+实践实训】。
第五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奖学金与贫困生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评选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贫困证明,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厅批准。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 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
凡完试资格确认和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学校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考试成绩合格,
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凡未经
省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变化制定符合政策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www.jxedu.gov.cn。
第二十三条 学生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东大道818号
联系电话:0790-6764666 0790-6765666
监督电话:0790-6766055
学校网址:http://www.***
邮编:338012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招生办与相关招生人员或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由招生办负责。
2019年10月5日
原标题:2019年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