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有关要求,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系统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国际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位于南通市北翼新城核心地带,占地面积5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
学校设有财会金融、经济贸易、信息技术、电商物流、建筑工程、艺术传媒等六大专业集群40多个专业,拥有多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00余人,高级职称200余人,“双师”教师占比80%以上,拥有一批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科研核心成员,获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多项。学校坚持“厚德强能”的人才培养目标,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突出以用为本,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中高级职业资格证通过率远超全省平均水平;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等专业学生连续多年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学校多次荣获江苏省技能大赛先进集体称号,成为江苏省首批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有500多家优质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据第三方机构调查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薪资水平、专业与工作相关度、职业期待吻合度等就业质量指数在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学校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合作,学生可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多种途径继续深造。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具有南通户籍或在通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四年)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 2019 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旅游管理 |
100 |
3 |
4700 |
电子商务 |
100 |
3 |
4700 |
物流管理 |
100 |
3 |
47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00 |
3 |
5300 |
财务管理 |
100 |
3 |
4700 |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进行报名,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选择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2.确认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与就创业处(图文信息大楼二楼)
3.提供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现场确认。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以面试方式进行综合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分值:总分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
3.面试时间:
4.面试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4号教学楼
六、录取规则
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
|
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 |
|
考生到学校参加面试 |
|
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
11月中旬 |
在学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11月下旬 |
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培养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模式,工学交替、线上线下、校内校外学习相结合。学校实行“1+X”证书制度,学生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九、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高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新生,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学生学业年限为3年,长不超过6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奖助政策
十一、体检要求
考生须于
十二、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凡在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邮政编码:226011
咨询电话:0513-85679269、85679277、85238198
咨 询QQ: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cn
学校微信:jsbc1956
十四、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与就创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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