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50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20 |
3 | 工程造价 | 3 | 150 |
4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80 |
注:根据考生报考及测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凡报名参加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到学校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http://szbm.***进行网上报名,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选择我校的一个专业志愿填报,注册完成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
2、报名时间:7月1日-14日
3、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7月5日-20日
(2)确认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崇謇楼103-2(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3)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苏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用于现场身份确认和综合素质评价。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确认。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
2、考试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由学校考试工作组根据统一标准认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100分,由学校考试工作组组织面试。
3、面试对象:全体考生均需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7月28日
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面试时考生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
六、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划定并进行录取。
2、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1日--14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
7月5日--20日 | 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报名 |
7月28日 | 我校组织面试 |
7月29日-8月5日 | 1、考生体检 2、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3、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授课形式
实行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采取线上线下、工学交替、灵活多样的适合特点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1+X”证书试点,学员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十、教学安排
学制三年,实施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制,长修业年限可延长至五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需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一般教学总课时为2500-2600左右,学分在120-130之间。授课地点以学校为主、社区学院或所在单位为辅。
十一、学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2、住宿费:500元-1200元/年。
十二、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面向社会招生的学员学制三年,学员应当在学校规定的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三、奖助学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
1、学生入学时,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规定,退役军人可以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申请学费资助;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可以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
2、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
3、学校设立面向社会招生人员专项奖学金。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毕业证书,学校返还学生个人支付部分的50%的学费。
十四、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证书。
十五、监督机制
1、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申诉电话:0513-81050311、0513-8105000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六、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七、章程解释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588-111; 0513-80560666、80560555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校园网:www.***.cn 招生网:zsb.***.cn
招生QQ群: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JCETWX
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举报邮箱:jubao@***.cn
注:本章程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原标题:2019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