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湖南省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复试办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管理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校办、体育科学学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学校纪委书记
成员:纪检监察室、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全面监督、检查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试监督小组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体育科学学院院长担任,组员由学科负责人、学科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全面负责体育学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7名,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名,同时配备一名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和配备一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负责统分核分等其他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必须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组长由体育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员由分管副书记等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指派专人对复试录像审看,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师资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学科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体育学(040300) |
民族传统体育 |
6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3 |
|
运动人体科学 |
2 |
(二)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考试情况划定单科成绩要求。
(三)在符合学校单科成绩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按复试差额划定专业复试总分成绩要求。
(四)复试为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1.2(按四舍五入进行取舍),如复试名额与招生名额相同时,则递增1位进入复试名单。各专业按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同一专业方向考生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方向课、英语、教学论成绩优先顺序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四、体格检查
6月19日8:00-16:30,考生可到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提供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交纳体检费用。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思想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需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品德考核意见交寄到吉首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分党委,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思想品德考核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19年6月20日
2、地点:体育科学学院二楼荣誉室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
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知识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所学的学科背景;考生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与专业相关的前期科研成果;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语言逻辑归纳能力;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及读博科研设想(科研设想以PPT形式汇报,时间约为5分钟)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综合知识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三)复试程序安排
1、6月19日下午17:00至下午18:00考生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到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2、6月20日组织考生进行复试。
七、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占10%、综合知识考核占30%),计算方式如下:
1、A=初试总成绩÷3×0.6;
2、B=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0.1+综合知识考核成绩×0.3;
3、综合成绩=A+B。
(二)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综合成绩排名中如相同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知识考核成绩、初试总成绩优先顺序排名。
3、综合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对应定向生和非定向生这两类考生。
(1)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吉首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于6月25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9月下旬到招生管理科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非定向生:须于6月25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逾期不转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录取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研究生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剂工作。
2、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3天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拟录取名单也在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以便考生查询相关结果。
4、健全信访举报制度。
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负责。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743-8564814,研究生院0743-8565122;举报电子信箱:学校纪检监察室jdjw@***.cn,研究生院jsuyzb@***.cn)。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本方案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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