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学金提供的对象:申请攻读佳木斯大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
2、奖学金提供的期限:汉语补习1—2年,专业学习期限为3学年。
3、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非已在华学习的学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非已在华学习的学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中国政府奖学金内容:
将为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保险费等。
6、政府奖学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注: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此表须从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下载打印使用(http://studyinchina.***.cn);佳木斯大学代码为:10222;
(2)经公证过的高学历证明,且公证文件必须为英语或汉语;
(3)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要求900字以上;
(4)申请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推荐信;
(5)用英文填写的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6)护照复印件;
7、申请时间及办法:
即日起申请者可向佳木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9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将以上材料通过邮寄形式报送佳木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
8、联系方式:
电话:0454-8603918 传真: 0086-454-8603918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路188号国际教育学院209招生办公室 邮编:154007
电子邮箱:
网址:国际教育学院http://iec.***.cn/
佳木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