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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019年07月04日11:37  吉林化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破格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破格复试原则

(一)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学科。(化学学科不进行破格录取)

(二)初试统考科目单科成绩低于国家分数线5分(含5分)以内。

(三)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3%(实际破格录取不超过3人)。

(四)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不包括已成功调剂到其他学校的学生。

(五)破格录取顺序规则:

1.政治、专业课成绩符合国家线要求,对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破格录取。

2.外国语、专业课成绩符合国家线要求,对政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破格录取。

3.政治、外国语成绩符合国家线要求,对未达到国家线要求的统考科目(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破格录取。

二、破格复试的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破格复试的领导和管理;涉及破格复试的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办公室与相关教学院沟通,负责具体执行破格复试工作。

三、破格复试的程序

1、按照当年招生规模,制定《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并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经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制定具体复试流程。

3、拟破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全校的复试工作,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录取办法要求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相同。

4、对破格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5、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进行咨询与申诉,申诉电话:0432-62185631 63081030。


原标题:2019年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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