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录取说明
第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第二条 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三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本科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我校承认生源省份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生源省份(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另艺术类专业考生,通过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者全部投档我校,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录取。
2、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要求。按照投档分数(含政策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分数与实考分数皆相同时,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综合、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专业调剂: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科类未满专业;如未填报 “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4、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吉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通过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同时参加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课加试成绩
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综合、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原标题:2019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职分类考试(对口招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