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助政策,前三年免学费。 2、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愿缴纳,9月底前由财务在学生保险参保系统中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再由系统向学生或家长发送缴 款信息由参保人自行缴纳,不参加学生医保的须家长签字认可。 3、本科费用在第二至第六年收取。 4、专科费用在第二至第四年收取。 5、住宿费按实际安排学生宿舍楼标准收取,收取标准为1200元/年和900元/年。 6、代收费6年制班级第一年700元/年,第二至第五年1000元/年(其中300元为本科资料费),第六年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收取;5 年制班级第700元/年,第二至第四年1000元/年(其中300元为专科资 料费),第五年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收取。 7、收费依据参照浙政办发[2015]25号、浙价费[2014]240号、浙价费[2006]89号、浙价费[2001]163号、金价费[2002]76号等文件。 8、住宿费、代收费经市物价局核准,按年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