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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通知

  2019年05月06日14:40  华中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做好2019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

工作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2019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毕业生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还款方式(提前还款、正常还款、延期还款三选一),按照对应的模板填写材料,并将材料于515期间报送各培养单位,因涉及汇总全校学生资料、交中国银行审核确认等工作必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于517之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事务大厅5号窗口

资料提交要求如下:

一、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历年名单,仔细核对应还款同学的相关信息,以免漏报。

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含正常还款和展期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还款申请表》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后还款协议》请按统一要求上交A4纸正反打印版(个人签字、捺印除外)。

三、各培养单位将学生还款协议、资料确认书等材料,统一收齐审核后,区分正常还款和展期还款,分别按照贷款合同号的顺序从小到大完成整理,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2019届学生还款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纸质版材料(含所有完整还款资料+还款情况统计表)交至事务大厅5号窗口,电子版材料(仅需单位整体还款情况反馈表)发送到研究生工作部邮箱ccnuygb@***。所有资料上交截止日期为517

(一)提前还款

离校前办理提前还款可避免产生任何利息(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71日后个人承担利息),有利于学生本人的征信,建议有偿还能力的同学选择全额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学生请于5月13之前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还款,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看《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网银还款操作指南》附件2)。

已办理提前还款者,须将网上还款截图发送研工部邮箱ccnuybg@***,邮件须注明还款人学号、姓名、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及还款金额等信息。

(二)正常还款(适用于毕业后工作的同学

贷款学生须在5月14日前签订还款协议,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2014年(含)之前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请下载《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4年(含)之前)》(附件4)进行填写;2015年(含)办理的新贷,请下载《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5年(含)之后)》(附件5)进行填写;

3.本人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学费卡)复印件各一份;

未提前还款或未签订还款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顺利办理离校手续,请各位毕业研究生相互转告。

(三)延期还款(适用继续升学或因降级延期毕业学生)

1.继续升学

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可申请读博期间贷款再贴息,并延期还款。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

2)《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还款申请《再贴息协议统计表》附件6)一式三份;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后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2014年及之前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请下载《再贴息后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4年(含)之前)》(附件7)进行填写;2015年办理的新贷,请下载《再贴息后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5年(含)之后)》(附件8)进行填写;

4博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如尚未收到通知书,可用调档函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学费卡)复印件各一份。

2.降级延期毕业学生

延期毕业的同学须携带延期毕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关降级延期毕业的学校文件复印件)先到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办理备案,再到学校北门中国银行更改自己的贷款合同毕业时间,如不办理,贷款将于7月直接进入还款期,且影响学生本人的征信。

二、生源地信用贷款: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贷款学生于517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一栏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框下方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在新的登录框中,依次选择本人生源地所在的“省”、“市”、“县”、及“资助中心”;输入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输入登录密码,输入验证码,登录系统(如遗忘密码,请通过“密码重置”或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解决)。

2.网上个人信息变更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对每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新信息,准确有效。务必将所有栏目的每条信息补充完整,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确认。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变更。具体如下:

1)就学信息栏:确保所填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准确、学号无误。

2)通讯信息栏:手机填写新手机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邮件、邮编等信息补充完整。(提醒:若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第一时间登录本系统并在此处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而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生务必引起重视!)

3)就业信息栏:每项必须填写完整。已就业学生填写就业单位信息 升学学生填写录取学校单位的信息,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升学”字样 除上述情况外在6月中旬仍未就业的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暂未就业”。(贷款还清前,如就业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本系统修改)

4)联系人信息栏:填写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不填写本人信息。

5)变更原因请按不同情况分别填写:毕业已就业/毕业暂未就业/升学。

3.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查看个人信息及贷款情况一栏,了解贷款的历史信息及还款计划,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完成网上确认申请流程。

4.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现场确认

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请前往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注意:其中步骤234都必须完成,整个毕业还款确认工作才算完成。

(二)其他生源地贷款

非国开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请贷款毕业生填写《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表》(附件9)一式二份,签字后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于517前交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如在签订还款协议或后期还款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及时联系学生资助中心或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一)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27-67865161;邮箱:zizhu@******.cn

日常工作QQ(注:加QQ时请附姓名和联系电话)

2019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群:(加QQ群时请附学院、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研工部及事务大厅

电话:027-67863582、67861491;邮箱:ccnuygb@***

QQ:、

(三)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电话:027-8752164987521659875216708752101787521018

传真:027-87521897QQ(注:加QQ时请附姓名、学校和联系电话);新浪微博:@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国家助学贷款

四、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参见助学贷款明白纸(附件10

 

 学生资助中心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1956



原标题: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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