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2019 年实际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拟按专业组建3 个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复试工作制度情况,参与巡察 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 |
招生总计划 |
接收推免生 |
统考、联考或单考计划 |
是否接收调剂 |
0807Z2 |
新能源科学 与工程 |
学硕 (全日制) |
80 |
46 |
统考 |
待定 |
联合培养 |
联合培养 |
专硕 (全日制) |
30 |
0 |
统考 |
是 |
总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80名,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30名。 |
联合培养专硕(全日制)招生计划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 |
统考、联考或单考计 划 |
招生总计划 |
限定学院 |
限定专业 |
|
联合培养 |
联合 培养 |
专硕(全日 制) |
统考 |
20 |
能源动力与 工程学院 |
085206 动力工程 |
|
联合培养 |
联合 培养 |
专硕(全日 制) |
统考 |
5 |
电气与电子 工程学院 |
085207 |
电气工程 |
联合培养 |
联合 |
专硕(全日 |
统考 |
2 |
光学与电子 |
085202 085208 |
光学工程 电子与通 |
|
培养 |
制) |
|
|
信息学院 |
信工程 |
|
|
|
|
|
|
|
085209 |
集成电路 |
|
|
|
|
|
|
工程 |
|
联合培养 |
联合 培养 |
专硕(全日 制) |
统考 |
2 |
武汉光电国 家研究中心 |
085202 光学工程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联合培养 |
联合 培养 |
专硕(全日 制) |
统考 |
1 |
人工智能与 自动化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总计:30 |
2. 调剂说明
(1)面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
因学院中、外双方教师共同选拔,当第一批复试拟录取资格人数达不到我院 学术学位招生计划时,按照校内调剂程序接收校内能源学院、机械学院、电 气学院、材料学院、光电子学院、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 院相关专业符合调剂资格的学术学位硕士考生。
华中科技大学院系下设限定专业并符合“调出调入双上线”原则的校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的调剂生。学院下设限定专业为:
Ø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8 工学
Ø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08 工学
Ø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8 工学
Ø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①材料学(080502)
②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③纳米科学与技术(0805Z1)
④数字化材料成型(0805Z2)
Ø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08 工学
Ø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①光学工程(080300)
②光学工程(085202)
③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Ø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08 工学
符合调剂资格的报考学术学位硕士考生,由考生本人在华中科技大学公 布的调剂操作流程的网址登录后申请,具体规则请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上的调剂信息。
(2)面向联合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与校内其他学院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需由相关院系推荐,且符合“调出调入双上线”原则。学院下设 限定专业为:
Ø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85206动力工程
Ø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Ø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202 光学工程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Ø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085202 光学工程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Ø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1. 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http://icare.***.cn/index.htm。
2. 复试考生要配合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各位考生在报到前需备齐查验材料,详情见下:
① 填写《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项目申请表》
(另见学院网站通知)中、英文一起为一套,共2套;
② 本科中文成绩单盖章原件(原件交验),复印件 2 份,中文成绩单的英文翻译件或英文成绩单 2 份(可以不要求盖章);
③ 有效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1 份;
④ 初试准考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1 份;
⑤本人签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1 份(另见学院网站通知);
⑥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A.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复印件1份;B.学位证书(原件交验)及复印件1份;C.《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D.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A.学生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录取入学时提交审查。
⑧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的材料,考核表参见
http://gszs.***.cn/info/1121/2137.htm
⑨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加分证明材料。
申请联合培养的考生请到报考的学院报到。中欧能源学院只有在收到联合培养学院推荐的考生名单之后,才收取以下材料。
①填写《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项目申请表》(另见学院网站通知)中、英文一起为一套,共2 套;
②本科中文成绩单盖章原件(原件交验),复印件 2 份,中文成绩单的
英文翻译件或英文成绩单 2 份(可以不要求盖章);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 1 份;;
④初试准考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1 份。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阶段如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迟可在复试总成绩公示前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成绩无效。
1.考生应于3月15日08:00-11:30,14:00-17:00在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二楼、三楼(具体见学院二楼门口通知)报到,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并交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2. 考生报到时,需详细了解学院的复试细则,本人亲自提交已签名的《硕士 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
学西五楼三楼305室举办复试咨询会,欢迎广大考生参加。
五、综合素质测试和体检
1. 综合素质测试
统一采用网络测试方式进行。请我院上线考生按时完成,以便后续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可用手机关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综合测评”获取链接。或登录网址http://gszs.***.cn/info/1121/2050.htm,按提示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通知请另见学院网站通知。
2. 体检
进入复试考生的体检由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我院上线考生请在3月16日14:00--17:30自行前往校医院,准备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1张,自行缴纳体检费并领取体检表(华中大校医院99元)。考生在体检表上要填写报考学院名称(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及代码(122)。
联合培养学院推荐的考生,以报考学院体检通知为准,请咨询报考所在院
系。
考生均须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要求在指定楼栋或教室入口刷证入场。 复试详细时间安排及流程,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成绩(百分制)等于复试各部分的成绩(百分制)加权总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英语听力和写作测试占20%,专业面试(英语交流)占40%。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总分的60%为及格)、专业面试(英语交流)不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复试结束后,将于3月20日前按专业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公示时间
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报考我院的拟录取资格由中欧能源学院公示。
联培考生拟录取资格由各推荐学院负责公示。请咨询报考所在院系。
我院上线考生拟录取原则:
(1) 同时满足复试成绩及格(总分的60%为及格)、专业面试(英语交流)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报考资格合格的要求后,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资格。
(2) 当第一批复试拟录取名额达不到我院学术学位招生计划时,接收校内能源学院、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料学院、光电子学院、光电国家研究中
心、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限定专业符合调剂资格的学术学位硕士考生。学院 下设限定专业请见本复试细则“2. 调剂说明”。
拟录取学生的其他手续待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确定后,另行通知。
我院上线考生公示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中欧能源学院西五楼2楼公告栏网址:http://icare.***.cn/index.htm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 名单。
由联培推荐学院推荐的考生的复试成绩计算、拟录取原则、公示时间及地 点、申诉电话、邮箱及联系人、上报拟录取资格名单,由各推荐学院安排和通 知。请咨询报考所在院系。
从2014年起,我院学术型学费收缴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标准统一执行。研究生奖助体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相关制度执行。
由联合培养学院推荐的考生,学费及奖学金规定由各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 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请咨询报考所在院系。
我院考生参加复试的旅费、食宿费、复试费和体检费等费用考生自理。
由联培学院推荐的考生,费用规定由各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解释,请咨询报考所在院系。
十、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教育中心办公室(西五楼205室)咨询电话:027-87559713 刘老师、谭老师
联合培养学院推荐的考生,请咨询报考所在院系。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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